一開始嫁給他,李崢有些抵觸,久而久之,她發現,張知叢跟村裡人不一樣,會教她讀書寫字,對兒女也一視同仁。
不似她爸媽。
張紅梅生病,他隻要有空,會陪她去醫院,她做飯沒法看孩子,他也會搭把手。
幾個孩子相繼結了婚,總喊她伺候媳婦坐月子、照顧他們孩子,他也會幫著自己,她去哪,張知叢便跟著去哪。
有他在,幾個孩子也不會太過分。
夢中,她從未有過離婚的念頭,很大部分是因為他。
但現在,李崢一閉眼,便是張紅梅那張猙獰的臉。
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濃。
因為愛,李崢做不到報複,因為恨,無法與她相處一室。
李崢也不能要求他不管孩子,她開不了口,張知叢也做不到。
她來到外間,坐在書桌前,撕了張信紙,寫下夢中的死亡時間、地點、以及事情起因。
低頭一看,張知叢隻覺那一排排字很醜,格外刺眼,“你有空練練字,寫的比紅...改天我給你拿本字帖回來,好好練練。”
李崢再次在紙上寫下‘離婚’兩字。
“李崢,那不過是一場夢,定是你前幾天操心婚事累著了,等你休息幾天,自然就沒事了。”
李崢又在紙上添了‘鐲子’兩字。
張知叢瞳孔驟縮,死死盯著那幾個字,因為紅軍成親,大哥給他彙了1000元,收到彙款單,他天天去郵政局,試著取錢,那天他取到錢,路過百貨公司,臨時起意買的。
這事,沒人知道。
也就是說,夢裡他也買過相同的鐲子送給李崢,那隻鐲子,是他進店一眼相中的,福祿纏枝,在一排龍鳳、牡丹祥雲中,尤為耀眼。
這肯定是夢!一定是夢!
如果不是夢,那李崢豈不是滾落山崖屍骨無存...怪不得她燒得迷迷糊糊,一直喊他去找她,去找她!
深山啊,他要怎樣才能找到她?
若她沒跳崖,那等待她的,又會是什麼?
那幾個字,太醜了!
醜到張知叢無法呼吸,紅梅她怎麼敢的,怎麼敢的!!!
這一定是夢!
張知叢死死攥著拳頭,過了好一會,他才平複心境:“不管發生任何事,身體最要緊,你先養好身體...”
他很想說那是夢,現在紅梅還小,好好教一教,一定不會變成那種人,但看著李崢滿臉的淚,張知叢一時哽咽,輕輕擦拭她眼角的淚。
她膽子那麼小...當時一定怕極了。
該死!
他一拳捶在書桌上,震得桌上那隻鋼筆,滾到地上。
半晌後,張知叢吐出一口濁氣:“先養病,等我找到住所,你再搬過去住,李崢,先彆拒絕,壞人,無處不在,你一個人在外麵住,很不安全。”
李崢猶豫片刻,點頭應下。
“洗把臉,我們去買米,還欠著隔壁王嫂家的米呢,對了,她兒媳什麼時候生?男孩還是女孩?”
李崢想了想,在紙上繼續寫下:‘女兒,十月中旬,那天孩子放假在家。’
具體哪一天,李崢不記得,隻記得那天她剛給張紅梅洗完頭,還沒擦乾,就聽到隔壁王淑芬的叫聲。
接著,她又寫下,趙德中在外勾三搭四的事。
看著那一排排字,張知叢心又沉了一分,這事他早有所耳聞,一定是彆人嚼舌根,說給李崢聽了:“走吧,再晚會,供銷社關門了。”
“嗯~”
張知叢原想騎自行車,載著李崢去,也不知怎麼回事,渾身沒勁,連蹬自行車的力氣也沒有,兩人就這般走著,剛出巷子,就碰上趙國安拽著張紅強兄弟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