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壯離開後,郭慧敏拿起名片悄悄給對接人打電話,確認合同的真實性後,急忙趕到新豔地產,聲稱原來的合同丟失,希望補簽一份。
對接人沒有懷疑,問:“你是郭慧文?”
郭慧敏回答:“是的,我就是郭慧文。”
對接人同意補簽,在簽名時,郭慧敏故意將名字寫得很潦草,對接人並未察覺。
當晚,郭慧文回到家時,郭慧敏正得意地向郭父炫耀她拿到了一百萬的合同。
全家人都在稱讚郭慧敏的能力,郭慧文看了一眼合同說:“這不是大壯簽的合同嗎?”
郭慧敏搶過合同說:“那個送外賣的懂什麼合同?這明明是我簽的。”
郭父也附和道:“你能不能向你姐姐學學,整天什麼都不做成,還搶彆人的功勞。”
郭慧文哭著跑出家門,給大壯打了電話。
在公園裡,郭慧文哭訴道:“他們怎麼這樣對我,這份合同明明是你辛苦簽來的。”
大壯心想:還是李秘書厲害,當時簽合同時,大壯曾向李秘書說明郭慧文的姐姐經常搶她的東西,擔心合同簽了郭家不履行賭約。
李秘書在合同上明確注明,合同的簽署人及執行人必須是郭慧文,否則合同無效。
大壯安慰郭慧文:“他們拿了合同也沒用。”隨後給李玉打了電話,說明情況。
次日,郭慧敏一家前往新豔地產要求履行合同時,對方要求確認執行人是郭慧文。
郭慧敏爭辯道:“我們是按合同辦事的,你們不履行合同,我們就去告你們。”
對接人指著合同中的條款說:“你們好好看看合同吧!”
郭家人傻了眼,怎麼會有這樣的條款。
郭父質問郭慧敏:“這不是你簽的合同嗎?”
郭慧敏趕緊岔開話題說:“快叫妹妹來吧,不然合同就作廢了。”
不久,眼睛依然腫脹的郭慧文趕來了,並順利補簽了合同。
剛走出新豔地產,郭慧敏就搶過合同說:“妹妹沒有經驗,這麼大的合同可不能搞砸。”
郭慧文笑了笑說:“合同上的執行人必須是我,還有和大壯的賭約,彆忘了兌現。”
晚上在郭家,郭父說:“這份合同是你姐姐跑到新豔地產簽下的,要你姐姐協助你,你還沒有管理公司的經驗,需要鍛煉一段時間才能進入公司高層。”
大壯生氣地說:“你們想賴賬?”
郭慧敏質疑道:“你們怎麼可能簽到這樣的合同?”
大壯回應:“我是通過新豔集團的董事長,拿到這份合同的。”
郭慧敏笑著說:“就你?董事長?你在新豔集團開車,就是董事長了?除非你能把董事長請來。”
大壯出門給吳新打了電話,吳新同意了。
回來後大壯說:“明天我們請新豔集團的董事長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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