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庭審大廳,相較於昨日陸振庭案的劍拔弩張,今日多了幾分複雜的沉寂。旁聽席上沒有密集的閃光燈,卻坐滿了與蘇婉案相關的人——蘇念緊攥著手坐在第一排,陸沉舟陪在她身邊,指尖始終貼著她的手背;顧言之穿著淺色襯衫,胸口的傷還在隱隱作痛,卻堅持要來見證結局;秦峰帶著幾名警員坐在角落,既是旁聽者,也是為了防範可能出現的意外。
被告席上,蘇婉身著簡單的素色衣衫,長發束成低馬尾,臉色依舊蒼白,卻比被捕時多了幾分平靜。她沒有看旁聽席,隻是目光平視前方,像是在等待一場遲來的救贖。
法槌落下,庭審正式開始。檢察官起身宣讀起訴書,語氣客觀而嚴謹:“被告人蘇婉,自2015年起,受犯罪組織頭目陸振庭脅迫,參與組織相關活動,涉及軍火運輸、毒資轉移等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運輸槍支罪、洗錢罪。但經查證,被告人係被脅迫參與犯罪,且在案發後主動配合調查,如實供述組織核心罪行,提供關鍵線索,協助警方抓獲多名組織骨乾及頭目陸振庭,屬於重大立功表現。同時,有證據表明,被告人在參與組織活動期間,多次暗中保護被害人及相關證人,未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懇請法庭綜合考量,依法判決。”
起訴書宣讀完畢,辯護律師立刻起身補充:“審判長、審判員,我的當事人蘇婉的犯罪行為,完全是在陸振庭的脅迫下實施的。陸振庭以其母親的性命相要挾,逼迫蘇婉為其做事,這一點有當年的通話錄音、證人證言及醫院診斷證明可以佐證。此外,蘇婉在組織內部潛伏多年,始終未放棄收集罪證,其主觀惡性極小,且有重大立功表現,符合我國刑法中從輕、減輕處罰的相關規定。懇請法庭充分考慮這些情節,給予蘇婉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庭大屏幕上開始播放相關證據:蘇婉與陸振庭的通話錄音,裡麵清晰地記錄著陸振庭以蘇母性命相威脅的話語;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顯示蘇婉在組織期間長期遭受精神壓迫,患有嚴重的焦慮症;還有警方提供的抓捕記錄,證明蘇婉提供的線索直接促成了多名組織骨乾的落網,以及陸振庭的最終被捕。
接下來,蘇婉走上證人席,接受詢問。
“被告人蘇婉,你是否自願加入犯罪組織?”檢察官問道。
蘇婉輕輕搖頭,聲音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顫抖:“不是。2015年,我母親被陸振庭控製,他告訴我,如果我不按照他的要求做事,就會殺了我母親。我沒有選擇,隻能答應他。”
“你在組織期間,主要負責哪些工作?是否有傷害他人的行為?”
“我主要負責軍火和毒資的轉移,但每次轉移前,我都會暗中修改路線,或者向警方匿名提供線索,確保這些軍火和毒資不會流入社會造成危害。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反而多次暗中保護蘇念和陸沉舟,因為我知道,他們是摧毀組織的關鍵。”蘇婉的目光轉向蘇念,帶著愧疚與欣慰,“我對不起念念,讓她因為我受了這麼多委屈和危險,但我很高興,最終我們成功了。”
辯護律師接著問道:“蘇婉,你在案發後主動配合調查,提供了大量組織罪證,請問你為什麼要這麼做?”
“因為我母親的死,讓我徹底醒悟。”蘇婉的眼眶紅了,“我母親當年就是因為發現了陸振庭的陰謀,才被他殺害。她臨終前告訴我,一定要摧毀這個組織,為她報仇,也為所有被組織傷害的人討回公道。這些年,我一直在暗中收集罪證,就是等待一個合適的時機,將陸振庭繩之以法。”
就在這時,旁聽席上突然站起一個人,是當年被蘇婉暗中救下的一名臥底警察。“審判長,我有話要說!”他走到證人席旁,激動地說道,“當年我潛伏在組織內部,身份暴露後被陸振庭追殺,是蘇婉冒著生命危險救了我,還幫我傳遞了關鍵情報,否則我早就死了。蘇婉是個好人,她隻是被脅迫的!”
法庭工作人員核實了這名臥底警察的身份後,允許他作證。他詳細講述了當年蘇婉如何救他、如何傳遞情報的經過,進一步證實了蘇婉的清白和立功表現。
舉證質證階段結束後,庭審進入辯論階段。檢察官認為,蘇婉的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但考慮到其被脅迫、有重大立功表現等情節,可以從輕處罰。辯護律師則認為,蘇婉的主觀惡性極小,且有重大立功表現,應當減輕處罰,甚至適用緩刑。
法庭內一片寂靜,所有人都在等待法官的判決。蘇念的手心全是汗水,緊緊握著陸沉舟的手,心中默默祈禱著。陸沉舟感受到她的緊張,輕輕拍了拍她的手背,低聲安慰道:“彆擔心,正義會站在我們這邊。”
經過短暫的休庭評議後,法官重新回到審判席,敲響了法槌。“現在,本庭宣布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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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目光緊緊盯著法官。
“被告人蘇婉,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運輸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蘇念的心瞬間沉了下去,眼眶瞬間濕潤了。她以為,蘇婉有這麼多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應該會被判緩刑,沒想到還是要坐牢。
就在蘇念傷心之際,法官繼續說道:“鑒於被告人蘇婉係被脅迫參與犯罪,主觀惡性極小,且有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態度良好,社會危害性較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本庭決定對被告人蘇婉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為五年。緩刑考驗期內,被告人蘇婉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未經考察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按照考察機關的要求接受矯治和教育。”
“緩刑!”蘇念驚喜地喊道,眼淚瞬間掉了下來,這一次是喜悅的淚。
蘇婉也愣住了,眼中充滿了難以置信,隨即淚水奪眶而出。她終於不用坐牢,可以和蘇念一起,開始新的生活了。
庭審結束後,蘇婉被法警解開手銬,她立刻朝著蘇念跑了過去,姐妹倆緊緊擁抱在一起,失聲痛哭。
“念念,對不起,讓你擔心了這麼久。”蘇婉哽咽著說道。
“姐姐,沒事就好,沒事就好。”蘇念也哭著說道,“以後我們再也不分開了。”
陸沉舟站在一旁,看著相擁而泣的姐妹倆,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顧言之也走上前,恭喜道:“蘇婉,恭喜你,終於可以重獲自由了。”
“謝謝你,顧言之。”蘇婉擦了擦眼淚,說道,“這些年,多虧了你的幫助和配合,我才能順利收集到陸振庭的罪證。”
秦峰也走了過來,說道:“蘇婉,雖然你被判了緩刑,但在緩刑考驗期內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能再犯任何錯誤。如果有任何需要幫助的地方,可以隨時聯係我。”
“我會的,謝謝秦警官。”蘇婉點了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