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勤的輪休,硬生生被延長了。
理由很簡單。
李霄做的飯,太好吃了。
第一天,她還想著吃完就走。
第二天,李霄做了紅燒肉和鬆鼠鱖魚,她想著,再吃一頓。
第三天......
張勤徹底不想走了。
她心安理得地在李家住了下來。
每天睡到自然醒,在院子裡看看書,或者跟著李存續去公園散步。到了飯點,廚房裡準時飄出誘人的香氣。
李霄話不多,但總能精準地做出她愛吃的菜。
張勤感覺自己像是被投喂的寵物,骨頭都酥了。
在701所繃緊的神經,也徹底鬆弛下來。
這天下午,張勤正窩在沙發裡看一份國外最新的計算機期刊,院門“砰”的一聲被推開。
“爺爺!我回來了!”
一個咋咋呼呼的聲音傳了進來。
是李昂。
他穿著一身時髦的牛仔服,頭發梳得油亮,身後還背著個大旅行包,滿麵紅光。
“我跟你們說,這次我回老家,那叫一個衣錦還鄉!我……”
李昂一邊喊,一邊往屋裡走,話說到一半,卡住了。
他看到了窩在沙發上的張勤。
張勤也抬起頭,看向他。
四目相對。
李昂的嘴巴張成了“o”型,手指著張勤,“你你你……”了半天,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你怎麼在這兒?!”他終於擠出一句話。
“我休假。”張勤言簡意賅。
“休假?休到我家來了?”李昂感覺自己的世界觀受到了衝擊。
就在這時,廚房的門開了。
李霄係著圍裙,端著一盤剛切好的水果走出來。他看到李昂,眉毛都沒動一下。
“回來了?”
他把果盤放到張勤麵前的茶幾上,又給她倒了杯水。
李昂的眼珠子快瞪出來了。
他看看自己那個冷血無情、揍起人來像拎小雞似的堂哥,又看看他身上那條可笑的碎花圍裙。
再看看他對自己視若無睹,卻對張勤噓寒問暖的樣子。
李昂使勁揉了揉眼睛。
幻覺。
一定是幻覺。
他關上門,又重新打開。
畫麵沒變。
李昂一個箭步衝到剛從書房出來的李存續麵前,把他拽到角落,壓低了聲音,跟做賊似的。
“爺爺!我哥是不是被人打壞腦子了?!”
李存續吹了吹胡子:“說什麼渾話!”
“不是啊!”李昂急了,指著廚房的方向,“那是我哥嗎?那是李霄嗎?他會笑?他會給人端茶倒水?他還會穿圍裙?!”
“他從小到大,除了打我,還會乾彆的嗎?!”
李昂開始控訴,聲音裡帶著血淚。
“我五歲,他把我掛樹上!說鍛煉我的膽量!”
“我八歲,他把我扔河裡!說教我學遊泳!”
“我十二歲,他把我一個人丟在山裡,給了我一把小刀和一盒火柴,說讓我體驗野外生存!我差點被狼給吃了!”
“他就是個惡魔!是個沒有感情的殺人機器!他現在這個樣子,太不正常了!他是不是出任務的時候,被人把魂兒給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