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
東南亞,無名叢林。
空氣濕熱,腐爛的落葉散發著甜腥氣。
“獵豹”突擊隊正在潛伏。
李霄像一塊石頭,趴在巨大的榕樹冠裡,一動不動。
眼睛死死鎖著瞄準鏡。
鏡中,是三百米外,一個林間小屋的窗口。
他的呼吸平穩。
但腦子裡,全是爺爺的咆哮。
“一個姓周的小子,給勤勤寫情書了!”
“再不動彈,就等著喝人家的喜酒吧!”
情書……
他想起高中。
周懷瑾是光,成績好,家世好,會彈鋼琴,課桌裡每天都能清出十幾封粉紅色的信。
而他李霄,是老師眼裡的問題學生,同學眼裡的惡霸。打架,狠,不愛說話。
有一次,他把幾個堵截女生的混混打得哭爹喊娘。
他以為至少能換來一句謝謝。
結果,那女生看著他,嚇得臉色慘白,哭著跑了。
仿佛他比那些混混更可怕。
周懷瑾是光。
他,是光背後的影子。
現在,光要去照亮他放在心尖上,連碰都不敢碰一下的那個人了。
憑什麼?!
攥著槍托的手,骨節根根泛白,青筋暴起。
耳機裡傳來隊友的聲音:“隊長,目標出現。”
李霄的瞳孔縮成一個點。
瞄準鏡裡,一個穿花襯衫的男人,端著酒杯,大搖大擺地走到窗口。
“蟬”組織在東南亞的一個小頭目。
按計劃,應等目標進入開闊地,再一擊必殺。
李霄不想等了。
他調整呼吸,手指搭上扳機。
風速三,濕度八十五。
三百米,彈道左偏零點三毫米。
他扣動扳機。
砰。
一聲輕響。
一聲被消音器壓抑的輕響。
瞄準鏡裡,那個窗口瞬間被一片紅白色的漿液糊滿!
“臥槽!”耳機裡傳來觀察員的驚呼,“隊長!你……提前開火了!”
“任務完成。”李霄的聲音沒有一絲溫度,“收隊。”
他拉動槍栓,滾燙的彈殼彈出,掉進樹葉裡。
他收起槍,從十幾米高的樹上一躍而下,落地無聲。
彎腰,撿起了那顆還帶著灼人溫度的彈殼,放進了口袋。
幾個隊員聚攏過來,看著他們的隊長,眼神裡全是敬畏。
一個隊員忍不住問:“隊長,你今天……火氣有點大?”
李霄沒理他,隻是拿出擦槍布,一遍又一遍,用力擦拭著自己冰冷的愛槍。
那不是火氣。
是殺氣。
隻有他自己明白,他是在用三百米外的頭顱,寫一封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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