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鐵柱的心理防線如同被洪水衝垮的堤壩,在陸野那記精準的、虛實結合的猛攻下,徹底土崩瓦解。他癱在椅子上,整個人被巨大的恐懼和後怕淹沒,之前的痞氣和僥幸蕩然無存。
接下來的審訊,變得異常順暢。王鐵柱像是要把積壓了十年的驚恐和秘密全部傾瀉出來,幾乎不用陸野和李偉過多追問,便斷斷續續地、詳細交代了十年前那個夜晚發生的、被他深深掩埋的罪惡。
十年前,王鐵柱還是個四處流竄、不務正業的社會閒散人員。他偷偷來到雲海市,本想乾幾票小偷小摸弄點錢花。案發當晚,他漫無目的地在城郊遊蕩,最終晃蕩到了相對偏僻的清河邊,試圖尋找容易下手的目標。
就在這時,他遇到了獨自在河邊小路上夜跑的王某。看到王某年輕、獨自一人,又身處燈光昏暗、人跡罕至的河邊,王鐵柱頓時心生歹念。他上前攔截王某,先是言語調戲,見王某驚慌躲避並斥責他,他惡向膽邊生,升級為暴力搶劫,索要錢財。
“她……她不給我錢……還拚命反抗……大聲喊救命……”王鐵柱回憶起當時的情景,身體仍在微微發抖,“河邊……河邊那時候雖然人少,但萬一有人聽見……我……我害怕極了……就……就用手從後麵死死掐住她的脖子……不讓她叫……”
在極度的恐慌和暴力衝動下,王鐵柱用力過猛,將王某拖拽進了河邊的草叢深處……直到他感覺到王某的身體從劇烈掙紮到逐漸癱軟,最終徹底停止了動靜。
“我……我沒想殺她……真的沒想……我就是怕她喊……”王鐵柱痛哭流涕,臉上分不清是鼻涕還是眼淚,“我……我摸走了她身上的一點零錢和一個舊手機……然後就……就趕緊跑了……頭也不敢回……”
事後,他從新聞上得知清河邊上出了人命案,警方正在全力偵查。當他看到新聞報道裡提到警方抓了一個叫張大海的人,並最終定了罪,他先是感到一陣詭異的“慶幸”,隨即是更深的恐懼,立刻如同驚弓之鳥般逃離了雲海市,多年來再也不敢踏足,直至後來因另一起搶劫案被捕入獄。
他交代的作案過程、選擇的作案地點河邊草叢)、使用的殺人手法從後方扼頸)、以及搶劫的財物種類和數量,都與當年的現場勘查報告、法醫鑒定結論以及案件記錄高度吻合!尤其是扼頸致死這一核心細節,若非親曆者,絕難知曉得如此確切!
而之前技術部門在死者王某指甲縫裡發現的那些微量的、與王鐵柱當時所穿工裝同源的纖維及其皮脂殘留,此刻也得到了最合理的解釋——那是在王某激烈反抗、掙紮求生過程中,用手抓撓侵害者王鐵柱的身體或衣物時,頑強留下的、指向真凶的微小卻致命的生物痕跡!
真凶,竟然真的是這個最初幾乎被所有人忽略、僅因係統微弱關聯才被納入視線的、因另案已在獄中服刑的王鐵柱!
至此,真相如同被雨水衝刷過的青石板,清晰地顯露出來:
張大海,完全是無辜的!他的指紋出現在河邊欄杆,是因為他此前確實常在那裡釣魚;他工裝上的死者毛發,是正常同事接觸中自然脫落的;他那份所謂的“有罪供述”,是在鄭斌等人實施的長時間、不允許睡覺、甚至伴有肢體暴力與威脅家人安全的刑訊逼供下,被迫屈打成招的結果!
趙小軍,雖然有追求死者的動機,鞋印也出現在了現場附近,但他的嫌疑更多是巧合和初期偵查方向偏離造成的。經後續核實,他承認案發當晚確實偷偷去河邊想用電瓶偷魚,聽到遠處有異常動靜後心中害怕,便匆忙逃離了,因此才在最初調查時撒謊掩飾。他的行為雖不妥,但與此命案無關。
十年沉冤,終得昭雪!
一個無辜者的十年牢獄之災,一個家庭的十年破碎與痛苦,皆源於真凶的逍遙法外和當年辦案人員的違法瀆職!這場跨越十年的真相追尋,終於畫上了一個沉重卻正義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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