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隊長在電話裡聽到消息,沉默了兩秒,隨即下達了簡潔明了的指令:“同意成立專案組,由你陸野親自負責帶隊審訊!協調手續我讓辦公室立刻去辦,你們準備一下,馬上出發!記住,證據要紮實,審訊要突破,我要的是鐵案!”
“明白!”陸野沉聲應道。
掛斷電話,陸野沒有絲毫耽擱,一邊快步走向自己的辦公室,一邊通過內部通訊係統點名:“重案處一小隊,張猛,帶上你們組的人,配齊裝備,五分鐘後樓下集合,有緊急任務!”
同時,他讓內勤立刻調取罪犯劉某的全部電子檔案,發送到他的移動警務終端上。
警車呼嘯著駛出省廳大院,直奔位於市郊的省第三監獄。車內,陸野仔細翻閱著終端上顯示的劉某檔案。
劉某,男,漢族,1975年8月15日生,戶籍所在地北口市礦區街道。初中文化程度。檔案照片上的男人,麵容粗獷,眉頭緊鎖,眼神帶著一股子混不吝的凶悍之氣。
他的前科記錄不算複雜,但頗具代表性。年輕時就有過多次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的治安處罰記錄。五年前,在北口市一家地下賭場與人發生爭執,用破碎的啤酒瓶將對方捅成重傷,脾臟破裂切除,構成重傷二級,因此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從檔案上看,這是一個典型的、容易衝動、崇尚暴力、遊走在社會邊緣的人物。但,這與“1999·林城滅門案”中那個心思縝密、手段殘忍、作案後能潛逃二十年的凶手形象,似乎存在一定的偏差。滅門案現場,凶手戴了手套,沒有留下指紋,處理現場也算乾淨,除了那枚意外的煙頭和受害者指甲縫的抵抗痕跡,幾乎沒留下太多指向性線索。這需要一定的反偵查意識。
“一個礦區出來的混混,二十年前,怎麼會跑到幾百公裡外的林城,去犯下如此大案?”坐在副駕駛的老刑警張猛提出了同樣的疑問,“流竄作案?還是說,他當年就在林城待過?”
陸野滑動屏幕,仔細查看劉某的社會關係欄和曆年活動軌跡記錄。檔案顯示,劉某早年曾在北口市本地的一些小煤礦、建築工地打零工,活動範圍主要集中在本市。並沒有明確記錄顯示他曾在林城市長期生活或工作過。
“兩種可能。”陸野分析道,“第一,他當年就是流竄到林城,隨機選擇了目標作案。第二,他和受害者林國棟之間,存在某種我們尚未查明的隱秘聯係。”
他頓了頓,繼續道:“無論是哪種可能,這個劉某,身上都背著我們不知道的事。到了監獄,先不要急著提審,聯係監獄方麵,了解一下他服刑期間的表現。”
“是,陸處。”張猛點頭應下。
陸野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腦海中開始構建審訊的策略。對付這種有前科、長期混跡社會底層、對司法機關有一定對抗心理的人,強攻硬打未必是最好的辦法。需要找到他的弱點,或者,用一個他無法辯駁的事實,轟開他的心理防線。
而那個最有力的事實,就是此刻正靜靜躺在陸野公文包裡,那份還帶著打印機餘溫的dna比對確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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