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春來打定主意,鑰匙是萬萬不能給出去的,白玉蓉也是萬萬不能放走的。
副局長領教過袁科長的驢脾氣,不敢在他的地盤造次。
隻一臉賠笑對著郝小寶,“對不起,袁科長正好出去了,他手下的人都是些死腦筋。等他回來,我必定督促他好好辦案,要是證明白小姐沒事,立即把人放了。”
袁科長確實不在局裡。
他覺得事情有些蹊蹺。
今天一大早,就有興安坊街道派出所的人送了個工作簿過來,說是從林大海的辦公室桌底下發現的。
簿子裡除了記錄了工作,在最後麵幾頁還記了些潦草內容。
很簡短,不像日記,更像隨手所寫。
可所寫內容,卻讓人大吃一驚。
首先,老林承認是自己毒殺了錢家四口。
其次,他是受了白玉蓉的委托去殺人人。
再有,為了向白玉蓉追討“買凶殺人”的錢,老林動手傷了王掮客和洪老先生。
如果沒有這個工作薄,白玉蓉今天就能恢複自由。
多年辦案經驗讓他隱隱感覺出事情太過湊巧。
所以扔下白玉蓉後,就趕往興安坊街道房管所。
“這就是老林的辦公桌。今早我們想把這裡打掃一下,沒想到搬開桌子就發現了那個工作簿。”老林同事到現在還有些心有餘悸。
誰能想到,平時不爭不搶老好人一個的老林,竟然會殺人!
還好自己以前沒得罪過他,不然怎麼死得都不知道。
“其他物品呢?”袁科長將辦公桌裡裡外外上上下下都摸索了一遍。
辦事員指著角落裡的木頭箱子,“都在裡麵。”
東西不多,一些文件,文具,香煙,火柴。
釘上蓋子,貼上封條。
“你幫我把這個箱子送到公安局。”袁科長拍拍手上的灰,問房管所拿了鑰匙,拐去了老林的宿舍。
房管所員工的宿舍並不集中,借著工作上的便利,都是挑的好房子當“宿舍”。
老林也不例外。
他的宿舍是個獨門小院,兩間平房。
袁科長不是第一次來,老林屍體被發現那天,他就來這裡找過線索。
當然,什麼都沒有。
畢竟不是案發地,很尋常的光棍房。
亂七八糟,沒洗的碗,團成一團的被子,扔在椅子上的臟衣服臭襪子。
和上回見到時一模一樣。
沒有人來過的痕跡。
可他總覺得有遺漏,仔細翻找,櫃頂,床下,桌腿,門縫……
最後還沿著牆麵,輕輕敲擊,想找找有沒有空心的地方。
功夫不負有心人,還真在雜物房的南牆上,靠近窗台的位置,發現了塊空心磚。
撬開,瞪大眼睛。
裡麵竟然整整齊齊碼放著五根小黃魚!!!
其中三根還在側邊上印了“白”字。
心頭一跳。
不是因為這八成就是白家的金條,而是覺得這事太過湊巧。
應該說老林被殺到現在,證據真不少,而且都指向同一個人:白玉蓉。
凶案現場的手帕上繡著獨特的玉蘭花標記,經比對,確認就是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