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退百寶閣的巨大勝利,不僅為“靈青盟”贏得了寶貴的生存空間和發展資源,更讓淩皓的聲望在兩宗之內達到了如日中天的地步。連最初對他抱有疑慮甚至敵意的保守派長老,此刻也不得不承認,此子確有經天緯地之才,其“法理”之道,並非空談,而是能實實在在解決問題的強大力量。
然而,淩皓自己卻並未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中。他的大腦如同永不停歇的精密儀器,總是在思考著更深層次的問題。
“百寶閣之事,雖暫告段落,但根本問題並未解決。”淩皓在自己的靜室內,對著阿土、林風、石堅等核心成員分析道,“我們依靠的是輿論、是規則威懾、是利益算計。但這些,終究是外部的、間接的力量。若下次遇到的對手,不理會輿論,不懼怕規則,甚至擁有碾壓性的武力,我們又當如何?”
眾人沉默。確實,修真界本質還是實力為尊。沒有足夠的武力作為最終保障,再精妙的規則也可能被一力破之。
“皓哥,你的意思是…我們也要提升武力?”阿土問道。
“武力自然要提升,但並非簡單的提升個人修為。”淩皓眼中閃爍著思索的光芒,“我在想,既然‘法理’能夠引動規則,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現實如破契、反詛咒),那麼,它是否能夠更直接地、更係統地被運用,成為一種…獨特的力量體係?”
“力量體係?”林風敏銳地捕捉到這個詞,“像劍修、法修、體修那樣的…‘法修’?”
“可以這麼理解,但更準確地說,或許是…律修?或者叫法令之道?”淩皓嘗試著命名,“其核心,並非調動天地靈氣施展法術,而是以自身對規則的理解和信念為引,言出法隨,號令規則!”
“言出法隨?!”眾人倒吸一口涼氣。這可是傳說中的大神通!淩皓竟然想將這種神通,係統化、普適化?
“並非你們想象中那種高不可攀的‘言出法隨’。”淩皓解釋道,“那可能是對天地本源規則的極致運用。我設想的,是較低層次的、基於我們所能理解和構建的‘規則場’的運用。”
他開始詳細闡述自己的構想:
“我們生活的世界,充滿了各種‘規則’。宗門規章是規則,秘境公約是規則,甚至人與人之間的約定俗成,也是一種弱規則。我之前破解契約、反向詛咒,本質上就是乾擾或重構了這些特定的‘規則場’。”
“那麼,我們是否能夠主動地、預先地構建一個微型的、臨時的‘規則場’,並賦予其特定的‘法令’,使其在一定範圍內產生強製效果?”
淩皓越說思路越清晰:“比如,我劃定一個區域,宣布‘此區域內,禁止飛行’構建規則場,設定法令)。那麼,任何進入此區域、修為低於我對此規則場掌控力的修士,其飛行法術就會失效,或者變得極其困難!”
“再比如,我對某人宣布‘你之行為,構成盜竊,當受禁錮之罰’引用宗門規章或基本道義作為規則依據),若其心神被懾服,或者其行為確實違背了被廣泛認可的規則,那麼就可能引動規則之力,暫時禁錮其行動!”
眾人聽得心馳神往,但又覺得匪夷所思。這簡直是把“講道理”變成了一種攻擊手段!
“當然,這非常困難。”淩皓潑了盆冷水,“首先,需要施術者對‘規則’有極深的理解和堅定的信念,其‘法令’必須邏輯自洽,符合某種層麵的‘公義’或‘共識’,否則難以引動規則共鳴,甚至可能遭到反噬。其次,需要強大的精神力量來構建和維持‘規則場’。最後,目標的實力、心誌強弱,也會直接影響效果。”
這更像是一種基於“道理”和“精神”的領域類法術,其威力取決於“道理”的硬度和“精神”的強度。
“無論如何,值得一試!”淩皓眼中燃起研究的火焰。他將這個設想中的力量體係,暫命名為“律令術”。
接下來的日子,淩皓在處理“靈青盟”日常事務之餘,將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對“律令術”的探索和試驗中。
他的第一個試驗場,設在了小院外圍的一片空地。
第一次試驗,法令:“此圈之內,重力加倍!”
他先用石灰畫了一個直徑一丈的圓圈,然後集中精神,回想著重力的物理定義f=g12r2),試圖將其作為一種“規則”注入這個臨時劃定的“領域”。同時,他調動微弱的精神力,試圖穩定這個領域。
結果:毫無反應。阿土走進圈內,蹦跳了兩下,茫然地看著淩皓。
失敗總結:對“重力”規則理解過於科學化,未能與修真界的能量規則有效對接;精神力太弱,無法構建穩定領域。
第二次試驗,法令:“依據《靈溪宗弟子行為規範》第五條,此地禁止鬥毆!”
他選擇了宗門規章這個更貼近修真界認知的“規則源”。當石堅和林風在圈內假裝要切磋時,淩皓大聲宣布法令。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
結果:圈內的兩人動作微微一滯,感覺到一種莫名的束縛感,仿佛有什麼東西在阻止他們動手,但這種感覺極其微弱,稍一用力就掙脫了。
微弱的成功!證明引用已有的、被廣泛認可的“規則”,確實能引動一絲規則之力!
淩皓大受鼓舞。他不斷調整方法:
·嘗試引用更基礎的“規則”,如“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嘗試將自身靈力以特定頻率波動,模擬“規則”的韻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