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告訴他,簽十年約等於把自己綁死。
未來十年,必須全心全意為秦迪工作。
但轉念一想,他已經四十歲了。
不簽長約,還有哪家公司願意出比秦迪更高的薪水?
他不自欺欺人,答案很明顯,幾乎沒有可能。
比起那些能拚能闖、潛力無限的年輕人,他早已過了那個階段。
否則雷曼兄弟每年提拔的名單裡,怎會一直沒他的名字?
隻要簽下十年,一百萬美金的忠誠獎金就是他的。
亞伯看向秦迪,覺得眼前這個老板簡直像魔鬼一樣,誘惑力太強。
即便是華爾街的老手,也很難抵擋。
“boss,我決定簽十年。”
亞伯不再糾結,果斷在年限欄寫下“十年”,簽下名字,按下指印。
合同一式兩份,安妮·赫斯特收了一份給他。
“明智的選擇,你不會失望。”秦迪說。
他指著安妮補充:“待會把銀行卡號給她,她是我的臨時秘書。”
“好的,謝謝您,秘書小姐。”亞伯語氣恭敬。
他不敢小看安妮,在他眼裡,能當上老板秘書的,都是核心人物,惹不起。
更彆說這位“秘書小姐”還年輕漂亮。
估計和老板的關係,不隻是上下級那麼簡單。
“彆客氣,我隻是今天臨時來幫忙當秘書而已。”安妮回應。
亞伯才不信。
臨時秘書?
怕是秘書一天之後,就不是秘書,而是“彆的身份”了吧?
有錢人的安排,果然讓人捉摸不透。
亞伯搞定之後,秦迪在投資方麵的工作就有了專人對接。
比如秦迪看中的項目,直接交給亞伯或幕僚團隊去調研、跟進,他隻需最後簽字拍板。
這項工作在港島時,一直由梁安德負責,完成得很好。
但梁安德不能離開港島。
那是秦迪的核心基地,必須有他信得過的人留守。
而在海外,秦迪的業務會越來越多,範圍也會越來越廣。
事事親力親為顯然不現實,用人得當,才是老板的生存之道。
他也需要更多“梁安德”。d,被秦迪用同樣的方式簽下。
不得不說一句。
其中一位來自高·盛銀行,是史密斯——就是亞伯第一次去高·盛時遇到的那個人。
與亞伯相比,這兩位在簽約年限上顯得更加謹慎。
他們大約三十五六歲,事業上升得還算順利,但已經觸及天花板,難有更大突破。
兩人簡單交流了一下,最後都隻簽了五年。
其實,對這個年紀的人來說,五年並不算短。
能在一家公司堅持五年的員工,現實中並不多見。
三位投資高手的加入,讓秦迪的國際智囊團初步成型。
獵頭開始協助尋找可靠的律師人選。
一個完整的智囊團,律師是必不可少的角色,這次打算同時引進兩位,後續還會有更多補充。
在美國挑了兩位,一位專長在訴訟,另一位則精通投資並購。
律師之間的收入差距巨大,專業能力是一個關鍵因素。
比如一份關於某家公司的投資報告,普通律師可能隻寫九頁。
內容裡沒有深入的法律分析,隻是簡單羅列事實。
而頂尖律師則可能提交上百頁的儘職調查文件。
秦迪也從凱拉那裡聽過一些相關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