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的華爾街,金融玩法還遠沒有後來那麼複雜。
很多21世紀常見的操作方式,當時根本沒人用過。
秦迪提出的要求,是讓ezu集團在全球多地上市,這種做法在當時幾乎是前所未見。
當他把這個想法告訴高·盛銀行的兩位合夥人時,對方一時之間都沒反應過來。
後來,懷特·黑特和懷特·溫伯格找了大批律師、會計師和精算師,仔細研究了一番。
這些聰明人得出的結論是——
咦,這操作好像真的可行!
無論是金融規則,還是各地的法律條款,都沒有明文禁止。
隻要操作方式合理,這種多地上市的模式,竟然真的能實現。
具體怎麼操作非常複雜。
簡單來說,就是把一個公司拆成多個主體,然後做一係列複雜的交叉持股和授權安排。
打個比方。
j這個品牌的實際掌控者是ezu集團。具體操作方式是,把原本的ezu服裝集團拆分成了三家公司,分彆是ezu北美公司、歐洲公司和亞洲公司。
每一間公司都擁有在本區域內獨家銷售j品牌產品的權利,也擁有該區域的品牌代理權。這三家公司彼此之間交叉持股,ezu集團則分彆持有這三家公司的股份,同時還作為這三家公司的供貨商。
最終目標是,讓這三家公司分彆在各自所在的區域完成上市。
如果內部有專業人士深入研究,會發現這種架構背後其實隱藏了不少問題和不為人知的操作細節。
但普通投資者——也就是所謂的“韭菜”,並不清楚這些貓膩。
他們隻看到,一個看起來很厲害的大公司上市了,業績還很亮眼,股票肯定能漲。
於是毫不猶豫地買買買!
等這家公司換個地方,再上一次市……
結果就變成了……
這邊的投資者一看:“哎?這麼牛的公司剛上市,股價肯定飆升,趕緊入手!”
這樣一來,這家公司又可以在新的市場裡完成一次收割。
隻要確保每一家上市公司的主體是盈利的,並且發展前景被廣泛看好,那麼在不同地方的股市裡,股價基本都會被推高。
如果沒有秦迪提出這種模式,類似的操作要等到90年代才會出現,到了二十一世紀更是成為常見做法。
許多大型企業都選擇在多個地區掛牌上市。
甚至可以說,一家能在多地上市的企業,會被視為實力強勁的象征。畢竟,不是足夠優秀的企業,怎麼可能被允許在那麼多地方上市?
秦迪之所以知道這種運作方式,並不是係統提前提醒的。
是在他打算將ezu集團推向紐約股市時,突然想起了以前看過的一篇文章。
文章講的是一個東國知名的運動品牌,曾在三個不同市場接連上市的經曆。
這家品牌從2010年開始,陸續在a股、港股以及美股掛牌,並且在每個市場上的表現都不錯。
在另一個時間線中,擁有半個港島央行職能的彙豐銀行,這家龐然大物,也在倫敦、港島和紐約三地同時上市。
所以,秦迪的這個設想,是完全可行的。
高·盛銀行對此也非常積極。
作為這次多地上市的主要操盤手,如果順利完成,他們將在全球金融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更何況,操作這種級彆的ipo,利潤空間巨大。單是手續費就已經非常可觀。
而且高·盛本身擁有原始股的認購權,既賺服務費,又能通過股票升值獲利。
不僅名利雙收,還能進一步鞏固行業地位。
於是,在確認可行性之後,懷特·黑特和懷特·溫伯格比秦迪自己還要上心。
近來,他們頻繁接觸各類投資人和華爾街的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