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李美美對我的再包裝,效果果然不一樣了,我到鏡子前麵一照,隻見鏡子裡出現了一個大美女,玉頸挺直,兩肩圓潤下削,手臂如酥,胸脯高挺,乳峰聳立,細細的腰肢用一條胳膊就能夠摟過來,臀部高翹,兩條玉腿挺然俏麗,真是一個前挺後撅,s形身材的美人兒啊!簡直就沒說的了,說實話,我這個時候都又有點兒自戀了。
雖然整體上一切都讓我非常滿意,但美中不足的是,我總覺得這件旗袍兒的顏色稍顯陳舊,與我的年齡不太相稱。我的頭發烏黑亮麗,而旗袍卻是深沉的紫色,這兩者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再加上我那張原本白皙的臉龐,被上下兩種略顯暗淡的顏色一映襯,竟然讓我這張原本還算好看的麵龐都變得有些蒼白無力了。這樣的搭配不僅沒有讓我顯得更加美麗動人,反而讓我看上去老了好幾歲,仿佛已經三十多歲了一般。
我心裡暗自思忖著,想來想去,還是覺得莎莎說得有道理。畢竟,我對自己的外貌還是有一定認知的,我這皮膚白皙如雪,宛如羊脂玉般溫潤,若穿上一襲白色的旗袍,那簡直是相得益彰,美不勝收啊!
白色的旗袍,如同月光灑在湖麵上泛起的銀輝,純淨而明亮。它會將我白皙的肌膚襯托得更加嬌嫩,仿佛能透出淡淡的光暈。而且,白色本身就給人一種純潔、高雅的感覺,與我的氣質十分契合。
然而,如果隻是單純的白色,或許會顯得有些單調。這時候,在胸前繡上一朵鮮豔欲滴的紅色小花兒,就如同夜空中的一顆璀璨明珠,瞬間為整件旗袍增添了一抹亮色,使其不再單調乏味。那紅色的小花,宛如我心中燃燒的熱情,雖然隻是小小的一朵,卻足以點亮整個畫麵。
想起了莎莎,倒叫我有了主意,我從自己的小包兒裡找出了那條和莎莎用的一樣的發帶,對著鏡子係在了頭上。你還彆說,這小小的一個裝飾竟然成為了點睛之筆,在我的頭上出現了一縷亮色,就好像整個人一下子都鮮亮了許多,起碼年輕了十來歲,我覺得這才是二十來歲風華正茂女人的樣子啊!
美美姐似乎察覺到了這一點,她不禁哈哈大笑起來:“哈哈,真是讓人意想不到啊,你這個假女人竟然比我這個真女人還要會打扮呢!”
聽到她的話,我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絲自信的微笑,然後回應道:“這有什麼稀奇的呢?你難道沒有注意到電視上那些聲名遠揚的化妝師大多都是男性嗎?這可是有原因的哦。”
我頓了頓,接著解釋道:“因為隻有男人才真正懂得欣賞女人的美,他們能夠洞悉女性的特質和魅力所在,知道如何通過化妝和穿搭來展現女性的獨特風采。而女人呢,往往會因為過於熟悉自己而忽略了一些細節,正所謂‘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啊!”
李美美聽完後,眼睛一亮,臉上露出了讚賞的笑容,她緊接著說道:“你說得太對啦!這就好比女人知道如何去欣賞男人一樣,隻有女人才真正了解男人怎樣打扮才會顯得更加帥氣迷人。然而,女人有時候對自己卻往往看不清楚,就像在燈下一樣,反而會忽略掉一些重要的細節。”
聽到美美姐如此誇讚我,我心中不禁湧起一股得意之情。她的認可讓我感到自己的觀點得到了肯定,同時也讓我對自己的思考能力有了更多的自信。
李美美又對我說,“你換一雙鞋吧,就更好看了。”
美美姐的皮鞋不少,不但是床底下有,而且在鞋櫃裡都已經裝滿了。好在美美姐雖然比我胖,但是個子並不比我高,兩隻腳也就並不太大,所以她的這些皮鞋我都能穿,雖然是都已經叫她給撐肥了,但是大小還是比較合適的。
美美姐給我挑了一雙紅色的,我不滿意,說旗袍是紫紅的,再配上紅皮鞋,有點兒靠色了。美美姐又給我挑了一雙黑色的,我還覺得不太滿意,紫紅色的旗袍本來顏色就比較暗,要是再配上一雙黑皮鞋,那就更顯得暗淡了。
李美美看到我不太滿意就說,“那你喜歡什麼樣式的鞋,就自己挑一雙吧。”
其實,我心裡對於要選擇哪雙鞋子早就已經有了定論,根本不需要再去糾結或者挑選了。毫無疑問,最合適的那一雙就是那潔白如雪的鞋子。它仿佛是為我量身定製一般,完美地契合了我的氣質和風格。
當我將這雙白色的鞋子穿在腳上時,一種奇妙的感覺湧上心頭。它就像是一道明亮的光,照亮了我腳下的道路,讓我整個人都煥發出一種彆樣的光彩。這雙鞋與我的服裝搭配得恰到好處,彼此相互映襯,相得益彰。
這雙皮鞋的材質是漆皮的,表麵光滑如鏡,散發出迷人的光澤。鞋後跟設計得很高,足有三寸多,而且還非常纖細,給人一種優雅而時尚的感覺。然而,看著這高高的鞋跟,我不禁有些擔憂。畢竟我的腳傷還沒有完全痊愈,穿上這樣的鞋子會不會讓我的傷勢加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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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想到穿上這雙鞋後能夠展現出的美麗和自信,我便毫不猶豫地決定冒險一試。為了追求美,有時候確實需要付出一些代價,而我願意為此豁出去!
我坐在沙發上換鞋,這雙鞋的後跟那麼細,也就有我的兩根手指頭那麼粗,這能經得住我嗎?其實我這是瞎掰,這是美美姐的鞋,她的體重足有一百五十斤,而我也就一百斤左右,人家的份量比我大一半兒呢,人家穿著都沒事兒,我比她輕那麼多,又怎會有事兒呢?
這雙高跟鞋的鞋跟高得驚人,我隻在給李美美當模特時,她給我化貴婦妝的時候穿過一次。當時我穿上它時,立刻感覺到身體失去了平衡,仿佛隨時都會摔倒。我艱難地站立著,每走一步都覺得像是在走鋼絲,搖搖晃晃,站立不穩。
如果不是莎莎在旁邊緊緊地攙扶著我,我恐怕連一步都無法邁出。她的支持讓我稍微安心了一些,但我仍然對這雙鞋充滿了恐懼。
不過,這雙鞋的設計確實有一個巧妙之處。在鞋的後麵,有一根很細的袢帶兒,可以係在腳腕子上。這樣一來,儘管鞋跟很高,但由於袢帶兒的固定作用,鞋子就不會輕易掉下來。
這個小小的設計細節讓我對這雙鞋的印象稍微好了一些,至少它在某種程度上解決了我對高跟鞋的擔憂。然而,這並不能改變我對這雙鞋的整體感受——它實在是太難穿了!
換好了鞋,我從沙發上站了起來,剛想抬腿邁步,一個站立不穩,我馬上扶住了沙發的靠背。我覺得現在自己隻有腳尖著地,要走了全都憑的是腳趾頭使勁,腳麵和小腿都快成一條直線了,好難受啊!
這個時候我不禁想起了師父跟我說過的過去師爺學戲的時候練習踩蹺的事情來了。後來師爺把這副蹺傳給了師父,師父還拿出來叫我看過。那既是一雙木頭製的小腳,又是一雙小鞋,準確的來說是一雙做成了三寸金蓮小腳兒樣子的小鞋。鞋的裡麵很小,隻能塞進去一個腳尖而已。在鞋的後麵有一塊斜木板,穿這種蹺鞋的時候要用布帶子綁在腳上,然後用褲子蓋上,看著就跟真的小腳一樣。早年間旦角都是男人來演,穿上蹺鞋之後就是隻用腳尖兒走路,我想大概就和我現在差不多吧。
我雖然說已經穿高跟鞋有好幾年的時間了,但實際上真正穿著它們走路的時間卻非常有限。原因很簡單,我隻有那麼一雙高跟鞋,而且還是水華姐送給我的。這雙鞋子對我來說意義非凡,所以平時我都舍不得穿它,隻有在出門的時候才會把它當作我的“行頭”。
再看看這雙鞋的高度,簡直讓我瞠目結舌!它的後跟兒比我之前那雙高跟鞋足足高出了一倍!我不禁開始擔心,自己是否能夠適應這樣的高度。畢竟,我之前穿的那雙鞋的後跟兒也隻有這雙鞋高度的一半兒而已。現在突然換上這麼高的鞋,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了。
見我乍著兩隻胳膊,晃晃悠悠不敢往前邁步的樣子,美美姐笑了,他給我當起了教練來:“彆害怕,把身子站直,眼睛往前看,不要看腳底下,把胸脯挺起來,全身放鬆,邁腿,往前走,對,對,好,好,彆著急,一步一步的走。”
在美美姐的指導之下,我練起了走路來了。其實這也不難,由於我從小學戲,一直堅持著練功,身體的柔韌度和平衡性都比一般人好,所以沒有十分鐘我就適應了,在客廳裡能夠行走自如了。
這時候的我和美美姐一比,個頭兒比她高一頭,身條兒比她細兩圈兒,真是亭亭玉立,婀娜多姿,那叫一個美,我真是愛死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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