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決定來給李美美當模特時,我特意穿上了水華姐送給我的那身衣裳。那是一套非常漂亮的衣服,我對它愛不釋手。然而,由於不確定在這裡會停留多少天,我還特意準備了一身換洗的衣裳。
這一身換洗的衣裳,正是我在飯館裡工作時所穿的工作服。它是用藍底白花兒的蠟染印花布製成的大襟襖,搭配著一條黑色的綢裙子。雖然這套工作服相對樸素,但它卻有著獨特的韻味,讓我心生喜愛。
大襟襖的設計簡潔大方,藍色的底布上印著白色的花朵圖案,給人一種清新淡雅的感覺。黑色的綢裙子則顯得莊重而典雅,與大襟襖相得益彰。整體搭配起來,既不過於張揚,又能展現出我的個性和風格。
每次穿上這套工作服,我都會感到一種親切和自在。它不僅是我工作時的裝扮,更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我喜歡它的樸素和實用,也喜歡它所帶來的那種踏實感。
於是我滿心歡喜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間,輕輕推開房門,走進這個屬於我的小天地。房間裡的布置簡單而溫馨,我走到床邊,打開了那個隨身攜帶的小包。
小包裡裝著我精心準備的一件大襟襖,上麵繡著精美的圖案。我小心翼翼地將大襟襖拿出來,感受著它柔軟的質地和細膩的觸感。
我迫不及待地把大襟襖套在身上,然後一顆一顆地扣好扣子。扣好後,我站在穿衣鏡前,仔細端詳著自己的模樣。
鏡子裡的我,頭上梳著一個整齊的發纂,發纂上還插著一支漂亮的發簪,與大襟襖相互映襯,顯得格外端莊。上身穿著這件大紅色的大襟衣服,衣服的剪裁合身,線條流暢,更襯托出我的身材。
我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仿佛看到了一個農村的新媳婦,心中湧起一股難以言喻的喜悅。這種感覺既陌生又熟悉,讓我不禁想起了小時候對新娘子的憧憬和向往。
我興奮地走出房間,來到客廳,看到李美美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我快步走到她麵前,滿臉笑容地問道:“美美姐,你看我現在的穿著像不像一個新娘子?”
李美美看了看說,“瑞華,可惜你穿的不是紅色,新娘子應該穿紅色的衣服,我看你穿上這件衣裳不像是新娘子,倒像是一個俊俏的農村新媳婦。”
我回答,“美美姐,既然你說我像個農村人的媳婦,那今天我就當一回農村媳婦了。”
我順手就抱起了那隻沙皮狗樣式的枕頭:“好孩子,彆哭了,媽媽給你喂奶啊。”
我解開了懷,學著婦女給孩子喂奶的樣子,把假乳的奶頭塞進了沙皮狗的嘴裡。在我們那裡,生了孩子的女人臉皮就厚了,就是在大街上也敢解開懷給孩子喂奶,這種情況我在村裡的時候經常看到。
我的動作把美美姐給逗的笑彎了腰,連眼淚都出來了。“哈哈,瑞華,你不愧是個唱戲的旦角演員,你演的還真像。”
她說完後我在想,當了這麼多的旦角演員,我演過丫鬟、小姐,還在古戲中演過娘娘,我的模仿能力就是強。當初在學戲的時候,我比師兄弟們學的都要快,所以師父才那樣的喜歡我。
我說,“美美姐,我從五歲就開始跟著師傅學戲,因我從小被家裡當做女娃娃養,師傅讓我學習旦角,我十二歲就登台扮演了主角,在我們家周圍很有名聲。”
李美美看了看我又說,“瑞華,依你現在的形象,如果給你裹個小腳就更像農村的新娘子。現在也沒有事,不如我給你想辦法裹個小腳吧?像你這種打扮應該是一雙三寸金蓮的小腳才更合適啊!”
我聽了後說,“我不裹,把腳裹得那麼小,我該穿不了高跟鞋了!”
美美姐一提起小腳來,我立刻就想起了奶奶。奶奶是從小裹的小腳,可是沒有幾年就解放了,後來奶奶就把腳放開了,就是一雙半大不小的“解放腳”。聽他老人家說,在過去女人都是小腳,隻有小腳才美,不裹腳的女人是嫁不出去的。
我們唱戲演旦角的原來時興踩蹺,就是為了演古代三寸金蓮的女子,在自己的腳上綁上一雙木頭小腳,也挺美的,在舞台上,年輕的旦角都是踩蹺,隻有醜婆子才是大腳片子呢。可是,這種踩蹺的藝術到了解放後就不時興了,所以我也就沒有學過。
李美美聽我說的話,“你到想裹成三寸金蓮呢,裹得了嗎?過去女孩兒都是五六歲就開始裹腳,那也需要好幾年才能把腳裹好呢。你都這麼大了,早就裹不了了,我說給你裹小腳,也就是閒著沒事兒,玩玩兒而已。你不是說要享受到女人的一切幸福嗎?這裹小腳就是過去女人最流行的一種美容的方式啊,我隻給你照葫蘆畫瓢的裹一下而已,像不像,三分樣,是想叫你嘗一下那種滋味兒罷了。”
我聽了後心裡麵想,我做了二十年女孩子了,在過幾年就該恢複我的男人身份,這次來做模特,已經將女孩子的衣裙全穿了,連衣裙、套裙、旗袍經常的穿,既然她想給我裹腳,就讓她給我裹,讓我也體會一下小腳女人。“美美姐,那好吧,你給我裡吧,讓我也體會一下小腳女人的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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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到沙發上,美美姐拿來了兩卷繃帶,把我的除了大腳趾之外的四個腳趾儘量的往回彎,然後用繃帶纏緊。隻是把大腳趾露在了外麵。這樣一來,我的兩隻腳還真變尖了,成為了一雙“六寸金蓮”。
我坐在沙發上任憑她的擺弄,她坐在我的旁邊,把我的一隻腳放在她的膝蓋上,用手捏著,弄得我的兩隻腳呼呼的直冒火。“瑞華,你看過《鏡花緣》嗎?”
我說,“看過啊,不就是李汝診寫的那個小說嗎?”
她說,“現在我就是書裡麵那個女兒國的國王,你就是我的貴妃林之洋。你說像不像?”
我回憶起了書中描寫的場景,唐朝的時候,林之洋到女兒國去做生意,路過女兒國,那裡的風俗是將男作女,將女作男。林之洋被國王納為了貴妃,給她全部的女裝打扮,紮了耳朵眼兒,裹了小腳。
美美姐現在就是在學著女兒國國王的樣子,玩弄著“貴妃”的小腳。我好像和林之洋差不多,也是男扮女裝,同樣也裹了腳,也同樣被彆人“玩弄”著。不同的是,我可不是三寸金蓮,而是“六寸金蓮”。
裹上了腳我就無法穿鞋下地了,隻好坐在沙發上,裝作產婦的樣子,抱著自己的“孩子”,給它“喂奶”。
玩了一會兒,我想下地去解手,可是下地之後覺得走路很彆扭,趿拉著拖鞋,走起路來晃晃悠悠的,險些摔倒。美美姐連忙上前來把我扶住,她攙著我往衛生間走。“小姐,你剛裹了腳,慢一點兒啊,彆摔了。”
從衛生間裡回來之後,我把繃帶解開了。不好玩兒,我不這麼玩兒了。
不論是裹腳的,還是不裹腳的模樣,美美姐都給我拍照了好幾張像。然後她自己坐在梳妝台前,也梳了一個發髻。她的頭發可比我的短多了,梳起來也容易一些,不大的功夫就梳好了。
吃完了中午飯之後,美美姐說要帶著我出去一趟,因為她的膠卷都已經用完了,明天就沒的用了,要去再買上幾個,順便把那幾個照好了的膠卷衝洗一下,把照得好的洗幾張照片。
她沒有中式服裝,就學著電視劇裡宋氏姐妹的樣子,穿了一件旗袍,我覺得也挺好看的。
從照相館出來,我們倆在街上逛了一會兒。因為今天我是梳的發髻,穿的中式大襟襖,黑綢裙子,再穿高跟鞋就不相配了,所以我就穿的一雙繡花的布鞋,完全是一個二三十年代俊俏的小媳婦模樣。彆看穿的衣服不時髦,但是卻與眾不同,另有一種典雅的美感,走在大街上不但一點兒也不顯得土氣,而且還彆有風韻,也挺好看的。
“李姐,出來買東西啊?你今天的打扮可真新鮮,怎麼梳纂了?”這個時候一個認識李美美的女人在問。
李美美笑著說,“怎麼?不好看嗎?”
那個女人說,“好看啊,我覺得很挺新鮮的。”
美美姐得意的笑了笑。
這個女人又問,“你身邊這位姑娘是誰啊?”
李美美說,“噢,這是我的表妹,她在北京電影製片廠工作,這幾天她休假,到咱們這兒來玩兩天,過幾天就要到南方拍片子去了。”她又對彆人說了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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