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室的木門推開時,帶著股淡淡的檀香,混著水汽漫在空氣裡。成彥跟著侍應生往裡走,腳下的青石板路踩上去“咯吱”輕響,隔壁包間的說話聲像隔了層浸了水的棉花,模糊得隻剩點尾音——陸岩說“選這裡談,是因為隔音能打9分”,現在看來,倒不是誇張。
她在“鬆月”包間門口站定,侍應生輕輕推開門,裡麵的暖光先漫出來,落在她鞋尖。陸岩已經坐在靠窗的梨花木桌旁,手裡捏著個白瓷茶盞,茶盞沿沾著圈淺褐色的茶漬,他麵前的紫砂茶壺還冒著細白的熱氣,茶匙擱在瓷碟上,刮過碟邊時發出“叮”的一聲輕響,像在調慢時間的節奏。
“坐。”陸岩抬眼,指了指對麵的椅子,聲音比上次在公寓樓下更沉些,沒了刻意的平和,多了點商務談判的利落,“剛泡的祁門紅茶,你試試——比冰美式溫和,談事情不容易燥。”他說著,提起茶壺,壺嘴離杯沿兩指遠時停住,琥珀色的茶湯緩緩注進去,沒濺出半點,顯然是常泡茶的。
成彥坐下時,指尖先碰了碰椅麵——梨木的紋理清晰,摸上去帶著點溫潤的涼意,比宿舍的鐵架椅舒服多了。她接過茶盞,掌心裹著暖意,剛想抿一口,就瞥見桌角放著本黑色封皮的文件夾,封麵上沒印字,隻在角落有個小小的燙金“星”字,像塊低調的印章。
“先不急看文件,我們聊聊理念。”陸岩放下茶壺,身體微微前傾,手肘撐在桌沿,手指交叉放在桌布上——他沒戴手表,手腕上空蕩蕩的,倒顯得比穿西裝時少了點距離感,“星耀簽藝人,不做‘流水線包裝’,你看蘇沐,她的專輯從作詞到編曲,公司隻負責對接製作人,不會逼她改風格;還有陳野,他想玩民謠,我們就幫他找ivehouse資源,一年跑了40場,比逼他接商演賺得多。”
成彥的指尖在茶盞沿輕輕劃著圈,心裡沒立刻鬆勁——去年有個小公司也跟她說過類似的話,結果簽了合同才發現,“不逼改風格”是假的,“必須加流行元素”才是真的,最後她寧願付違約金,也沒讓自己的歌被改得麵目全非。她抬眼,看向陸岩的眼睛,他的眼神很穩,沒閃躲,也沒刻意放亮,隻是平靜地等著她的反應,倒讓她想起顧懷安編曲時的樣子——專注,且不急躁。
“那音樂創作的自主權,會寫進合同嗎?”成彥沒繞彎子,直接問出了最在意的問題,“比如我想寫一首慢歌,公司會不會因為‘市場喜歡快歌’,就要求我改?”她問的時候,指尖下意識地攥緊了茶盞,指節泛出點青白——上次吃的虧,讓她對“口頭承諾”格外警惕。
陸岩沒立刻回答,而是拿起茶匙,輕輕撥了撥茶壺裡的茶葉,茶葉在熱水裡浮了浮,又沉下去。“會寫。”他終於開口,聲音比剛才更清晰,“合同裡會明確‘乙方擁有音樂作品的最終創作決策權,甲方僅提供建議,不得強製修改’——這是星耀的底線,也是為什麼蘇沐能連續兩年拿最佳創作歌手。”他頓了頓,從文件夾裡抽出張薄薄的紙,推到成彥麵前,“這是蘇沐合同裡的相關條款複印件,你可以看看,沒有刪減。”
成彥拿起複印件,指尖能摸到紙張的厚度——比普通a4紙厚點,邊緣裁得整齊,顯然是特意複印的。她逐字逐句地看,“最終創作決策權”“不得強製修改”這幾個字被標了淺黃的底色,旁邊還有星耀法務的簽名,日期是去年3月。她心裡悄悄鬆了點,卻沒表現出來,隻是把複印件放回桌上,又問:“那資源呢?比如您上次說的年度新人獎推薦,成功率有多少?不會是‘畫餅’吧?”
“畫餅沒用。”陸岩笑了笑,這是今天第一次笑,嘴角彎起個淺弧,沒到眼底,卻比公式化的表情真實,“星耀近三年推了6個新人爭年度新人獎,成了5個,成功率83——不是靠運氣,是我們會提前半年對接獎項主辦方,幫藝人準備deo、整理演出經曆,甚至會幫著協調檔期,讓藝人去參加獎項相關的預熱活動。”他又抽出張表格,上麵列著近三年的新人姓名、獎項結果、以及星耀提供的資源支持,“比如去年的林曉,她的出道曲就是公司幫她對接的金牌製作人,光製作費就花了20萬,最後這首歌進了年度金曲榜,獎項自然水到渠成。”
成彥看著表格上的數字,20萬製作費——比她之前住的地下室一年租金還多。她想起自己攢錢買二手吉他時,連換套新弦都要猶豫半天,心裡有點發澀,卻也更清醒:資源從來不是白給的,星耀願意花這個錢,肯定也有自己的考量。“那對應的,藝人需要承擔什麼?”她追問,“比如商演數量、代言要求,會不會影響音樂創作時間?”
“每年商演不超過15場,代言不超過3個,且必須是與藝人風格匹配的品牌。”陸岩的回答很乾脆,他拿起桌上的鋼筆——筆杆是黑色的,有點舊,筆帽上的金屬ogo磨得發淺,“上次你回絕的‘膚潤堂’,要是簽了星耀,這種不符合你定位的商務,公司會直接幫你擋掉,不用你自己費心。”他頓了頓,又補充,“而且商演和代言的檔期,會優先配合你的創作計劃,比如你要錄專輯,那三個月內不會安排超過2場商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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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彥的心裡又動了動,卻還是沒鬆口——她想起小晚跟她說的“行業冷知識”:有些公司會在合同裡寫“商演數量不超過xx場”,但沒寫“每場商演的時長”,最後藝人被拉去跑拚盤,一天趕兩場,比簽了15場還累。她剛想再問,包間門被輕輕敲了兩下,一個穿淺灰色西裝的年輕助理走進來,手裡拿著個牛皮紙信封,輕聲說:“陸總,這是您要的收入分成補充說明。”
陸岩接過信封,遞給成彥:“這裡麵是星耀的收入分成標準,藝人與公司64分,稅後——沒有隱性條款,比如‘宣傳費扣點’‘製作人分成’,這些都會單獨列出來,由公司承擔,不會從你的分成裡扣。”他看著成彥拆開信封,補充道,“你可以對比下其他公司,大多是55,甚至46,星耀給64,是因為我們更看重藝人的長期價值,你賺得多,公司後續能拿到的版權費、合作費也更多,是雙贏。”
成彥抽出裡麵的紙,上麵列得很細:專輯銷量分成、商演收入分成、代言分成、版權費分成,每一項都標了比例和計算方式,甚至還舉了例子——比如“專輯銷量10萬張,每張定價50元,藝人可分得10萬x50x60=300萬”。她的指尖在“版權費分成”那行字上頓了頓,想起自己寫的《十年霜》,要是能拿到合理的版權費,以後就能更安心地寫歌了。
“這些條款都很清晰。”成彥把補充說明放回信封,抬眼看向陸岩,眼神比剛才更堅定,卻也帶著點謹慎,“但口頭和書麵複印件,都不能完全作數。”她頓了頓,手指輕輕敲了敲桌布,“我需要看完整的合同文本,尤其是關於‘創作自主權’的細節界定——比如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提修改建議,什麼情況下算‘強製修改’;還有收入分成的結算周期、稅務承擔方式,這些都要在合同裡明確寫清楚,不能有模糊的表述。”
陸岩的指尖在桌沿輕輕點了下,沒立刻回答,而是拿起茶壺,又給成彥續了杯茶。茶湯注進杯子時,熱氣漫到成彥臉上,帶著點紅茶的甜香。他終於開口,聲音裡多了點不易察覺的欣賞:“我就知道你會這麼問——很多新人拿到方案就急著簽,很少有人會關注這些細節。”他把鋼筆放在文件夾上,推到成彥麵前,“合同文本我已經讓法務準備了,明天可以給你送過去,你可以找律師看,多久都沒關係,星耀不催簽。”
成彥看著那支舊鋼筆,筆帽上的ogo雖然磨淺了,卻依舊亮著點光。她端起茶盞,抿了一口,紅茶的暖意從喉嚨滑下去,沒了剛才的拘謹,多了點踏實。茶室的窗外,陽光透過竹簾,在桌布上投下細碎的影子,像撒了把小小的星子,落在那份還沒翻開的合同複印件上,也落在她心裡——這條路或許還長,但至少現在,她走得很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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