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老黃可以啊,手段多,玩兒的花!”林潮宗不禁低聲嘀咕道。
一旁的黎詠詩聽到後,義正言辭地說道:“這人簡直就是個壞到流膿的毒瘤,這次一定要讓他把牢底坐穿!”
林潮宗心中一動,連忙追問道:“按照你們所掌握的證據,他最少要被判多少年呢?”
黎詠詩見狀,便開始耐心地為林潮宗普及起相關法律知識來:
“根據香江的法律體係和司法實踐,黃玉狼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教唆犯罪。
他所雇傭的人涉嫌謀殺未遂,並且還涉及到社團活動等一係列嚴重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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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潮宗對法律方麵的知識了解甚少,但此刻卻聽得格外入神。
通過黎詠詩的詳細講解,林潮宗逐漸了解到:
在香江的《刑事罪行條例》第104條中明確規定,謀殺未遂屬於可公訴罪行,其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而且不得假釋。
也就是說,即使最終並未造成人員死亡的結果,但隻要犯罪行為足以導致他人死亡,那麼就會被認定構成犯罪。
黃玉狼雇傭的灰熊及其手下那些社團分子,每個人都手持刀棍襲擊林潮宗。
他們的行為明顯是有組織、有預謀的,而且這些凶器,足以對林潮宗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僅僅從這一點來看,黃玉狼就絕對無法逃脫罪責。
因為雇傭者作為教唆犯,對於被雇傭者的犯罪行為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在香江的法律體係中,教唆犯所受到的刑罰往往比實際實施犯罪的罪犯更為嚴厲。
尤其是當涉及到使用黑社團資源時,情況就更為嚴重。
根據香江法律中的《社團條例》第19條規定,“參與社團活動罪”是一項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以及罰款100萬港元。
如果能夠提供確鑿的證據,證明黃玉狼的犯罪動機十分惡劣。
無論是出於商業競爭的目的,還是因為長期的積怨。
隻要是有預謀地雇傭社團分子,並涉及到暴力手段。
那麼即使這次襲擊最終沒有得逞,法院仍然有可能,判處黃玉狼終身監禁或者2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黎詠詩一臉嚴肅地說道:“宗哥,我跟你說,黃玉狼可是謀殺案的主謀,他還涉嫌雇傭社團份子來對付你。
就算他沒有傷到你一根汗毛,但就憑這一條。
按照我的經驗,他最少也得被判處15到25年的有期徒刑。”
林潮宗原本以為自己並沒有受到實質性的傷害,黃玉狼就算要坐牢,最多也就是幾年的時間而已。
黃玉狼要是舍得花錢打通關係減刑,說不定三兩年就能把他弄出來。
“能判這麼多年?”林潮宗問道。
黎詠詩肯定地點了點頭,說:“沒錯,而且這還隻是根據目前我們掌握的證據來判斷的。
如果再加上其他的犯罪證據,他被判處終身監禁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
如果黃玉狼真的被定罪,而且刑期如此之長,那他這個對手,恐怕下半輩子都隻能在牢裡撿肥皂。
“宗哥,他都這麼對你了,你居然還同情他?”黎詠詩似乎看出了林潮宗的心思,好奇地問道。
“同情個屁啊!”林潮宗在心裡暗罵道,他可沒有那麼善良,黃玉狼這樣的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我與罪惡不共戴天,絕不會同情任何犯罪分子!”林潮宗義正言辭的說道。
“嗯嗯,我也是這麼認為的!”黎詠詩點點道:“宗哥,我得回去給您盯著。
那黃玉狼找了個律師為他炒股。
今天這個律師想找孫右仁談話,這人可是我們的重要證人。
要是被黃玉狼律師找到,很有可能出現意外。”
林潮宗聞言,眼中閃過一絲冷光。
自己可是差點真的死掉。
好不容易有機會將黃玉狼送進去,可不能讓一個律師破壞。
林潮宗提醒道:
“這個孫右仁掌握著黃玉狼眾多犯罪證據,我擔心黃玉狼為了脫罪,用他家人威脅,你們最好防備一些。
開庭時間可是要不少時間,這期間任何時候都容易出意外。”
“宗哥放心,這方麵我們有經驗!”黎詠詩說道:
“這是案件影響十分惡劣,你和黃玉狼都是社會名人,尤其還牽扯到米國加州法院起訴。
香江法院為了挽回顏麵,這次可是決定特事特辦。
我得到消息,最快一周,最遲半個月就會開庭。”
“這麼快的嗎?”林潮宗有些發懵。
在他的認知裡,一個刑事案件,就算證據確鑿,到法院起訴也得幾個月,長的甚至一兩年。
這最快一周、最遲半月,簡直就是神速。
黎詠詩解釋道:“能這麼快,我聽說跟宗哥你在米國起訴有關。
現在不少國際報紙,特彆是米國報紙,在質疑我們香江司法公正性。
香江政府這是被逼急了!”
林潮宗沒想到還有這意外之喜,暗自大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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