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西照附和道:“我認為林生說得對,這不是殘酷,這是窮人改變命運的機會。
我們給機會,但不是什麼人都給。
吃不了苦就活該被淘汰。”
肖若元讚同道:“不錯,香江哪一位出名的藝人不努力。
要說殘酷,tvb比我們殘酷的多。
不僅工資低,能不能學到東西?還要看自己的命。
林生這份策劃案,看起來對藝人殘酷。
可同樣給了他們掙大錢的機會。
我們給的可不是固定工資,而是分成合約。
我們教的知識這麼全麵,就算他們從我們這裡淘汰出去。
也絕對比其他沒有經過專業培訓的藝人優秀。
可以說是學到了一身本事,根本不愁飯吃。”
其餘人也是若有所思的點頭認同。
這份策劃案當中,除了有關藝人的策劃。
還包含內容的生產流程。
比如成立專門的音樂製作部門。
以往,香江電視台和影視公司的作品需要配樂,都是找一些專業的音樂人才去做。
也因此催生了香港樂壇及影視配樂領域,兩位極具影響力的音樂人才——古嘉輝和簧沾。
兩人堪稱香江的音樂黃金組合。
為大量影視劇擔任編曲,堪稱香江音樂界標杆人物。
香江此時音樂影響力,除80年代末,九十年代那麼盛行。
歌手影響力也有限,唱片公司基本不掙錢。
很多專業音樂人才,都隻是被影視公司電視台做配樂掙錢。
很少有影視公司成立專業的音樂製作部門。
按照這份策劃案,亞視將會成立大規模、專業級的音樂製作部門。
專門為藝人量身打造音樂。
不再隻是為影視公司配樂。
這也意味著,藝人可以通過音樂表演和發行專輯賺錢。
還加大了對宣傳部門的投資。
宣傳策略也不再隻是像以前那樣單純的登報紙打廣告。
而是更加全方位的為藝人和影視作品服務。
林潮宗知道後世華夏藝人片酬有多高,會嚴重的影響公司的盈利。
所以他在創造多元化變現,與粉絲經濟上,同樣在削弱藝人人的議價權。
亞視將通過“b端+c端”雙向盈利,削弱藝人議價權。
b端指的是廣告與影視分成。
藝人代言費占公司收入大頭。
c端收入指的是粉絲消費。
包括專輯銷量、演唱會門票、周邊產品收益,都會掌控在自己手裡。
不過,林潮宗對藝人的收益沒有後世南韓那麼苛刻。
以前是看過一些報道,南韓的一些公司在收入分成上抽取95的都有。
林潮宗製定的收益分成當中,給藝人的收入最低都有一成。
是這一成,也遠遠超越tvb的固定工資待遇。
林潮宗計劃中,亞視隻是其中一環。
他要做的是真正的打造“工業化生產+資本運作+全球化布局”,構建高效閉環。
將藝人轉化為可複製的“文化產品”。
而不是依賴某個頭部明星。
就像早期的嘉禾,依賴李小龍,結果李小龍意外去世後,公司就開始走下坡路。
要不是破產邊緣的時候運氣好,碰到了許氏四兄弟,和後來的陳龍。
嘉禾說不定現在已經破產。
林潮宗看著會議室眾人說道:
“策劃案你們也已經看了,有什麼不理解或者擔憂的地方,現在可以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