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是我去朋友那裡,碰巧抱回來的,並沒有提前和家裡人說。所以它不是我家人的責任。而且它屬於很黏人的那種,還隻黏我。邊牧又是比較高敏的品種。我既然養了它就想給它最好的。”
校長不養狗,但還挺喜歡小狗的,因為他老伴兒狗毛過敏。
他其實覺得走讀不算什麼特權。
畢竟大一走讀的也不是沒有,就是他好奇。
“你能說說小狗是怎麼一樣認準你的。”
沈星瑤回憶起當時的場景,雖然隻是回憶,還是感覺心都要化了,笑的特彆燦爛而不自知的開口解釋:“……當時看到了六隻小奶狗,它是最小的一個,那時候它媽媽的主人叫它小老六。”
“其他小狗哼哼唧唧跟無頭蒼蠅似的四處爬的時候,隻有它,隻有它它明明離我最遠,但是愣是邁著還不穩健的步伐,衝著我跌跌撞撞的走過來。即便中間被它的哥哥姐姐絆倒,依舊執著的認準我……”
“本來它媽媽的主人是不打算把它送人的,但是看它一直抱著我胳膊,最後忍痛割愛。我以前是打算畢業後養小動物的,但是就是這麼有緣分……”
“雖然不是計劃內的事情,但是我甘之如飴。”
“這陣子跑來跑去雖然也有不少時間陪著小狗,但是來來回回折騰,我和它也總是在分彆。所以我剛剛才突然想起問二位我可不可以走讀。”
校長和院長聽著沈星瑤的解釋,有些理解她為啥想回去住了。
“那你弟弟需不需要也走讀呢?”反正一隻羊是趕兩隻羊是放。
多一個蘇見野一起走讀也沒事兒。
而且沒記錯的話,跟蹤的那小子和沈同學的弟弟是室友。
再住一起,應該會挺尷尬的吧?!
所以校長覺得好像都走讀也沒什麼大不了。
感覺這樣更加安全。
回家的時候還有個伴兒。
再說,他們學校規定大一住校除了方便管理的緣故也是因為大一大家對京都都不熟悉。
走讀的話出事兒的概率很大。
家長把孩子們交給學校,自然要好好管管他們。
“不用,他就按照規定大二的時候看他自己要不要走讀就行。”沈星瑤拒絕的十分乾脆。
崽崽又不是臭弟弟的狗。
不需要他特意出來住。
而且臭弟弟也有自己的人生。
“其實你要走讀,是可以辦的,不過需要家長來趟學校,到時找你們馬老師帶你辦就行,然後你們宿管那你也得說一下。”
校長好脾氣的說。
看沈星瑤緊張的樣子,感覺和剛剛告狀的時候完全不同,還挺有意思。
不過,讓她走讀也不算是特權。
就跟他說的,隻要家長來簽一些免責聲明,一樣能到外頭住。
走讀的手續其實都一樣。
大二走讀也是這些手續,一樣需要家長簽字。
就是看你有沒有正當理由。
而且他們學校每年都有一堆的競賽、研究什麼的需要準備。
動不動就封閉或者去其他地方。
不在學校住那簡直太正常不過。
所以,雖然說大二才允許走讀,但是你過兩個月看,不能說每個班級,至少每個係都有幾個不在學校住的。
就是剛離家的孩子們還需要約束約束才行,這才沒直接開這個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