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外套脫下,蘇見野就看到外套裡麵柔順的皮毛。
“嘖,你這還是個皮草啊?老姐,穿這個會不會不太好??”
這麼多年的廣告不是白看的,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沈星瑤也知道他說的是啥意思。
“這個是兔子毛,並不是什麼保護動物,不然我也不可能穿啊。再說了,羽絨服裡不還是鵝絨鴨絨嗎。”
兔子可愛也好吃。
沈星瑤忘記是哪兒來著。
兔頭賊好吃。
什麼冷吃兔,麻辣兔頭。據說有的人一頓能吃好幾個。
一個兔子就有一個頭。
就知道每天有多少兔子被宰殺。
皮毛被做成服飾什麼的,穿在身上沈星瑤倒也沒那麼抗拒。
畢竟她也是吃兔肉。
不僅她自己吃,她還給崽崽買著吃。
而且作為東北長大的孩子,誰的記憶裡沒有貂皮大衣的存在啊?
沈星瑤沒穿,不是不喜歡。
而是她覺得自己再過個10年20年穿起來更帶派。
她現在這麼年輕,還沒到穿貂的時候。
沈星瑤的理論讓蘇見野無話可說。
兔子那麼可愛,他也經常吃。
和沈星瑤那種不能吃辣,但非要吃的菜雞不同。
他屬於那種非常非常能吃辣。
每次沈星瑤都像囤貨一樣囤一大堆,可是自己能吃的就那一點點。
即便是最小的包裝,吃兩口,剩下的就都給蘇見野了。
所以兔子在蘇見野的認知裡是和雞鴨差不多的生物。
他不會因為吃了鴨肉就傷心難過。
自然不會因為穿了鴨絨羽絨服就抗拒。
所以如果是兔毛的話,他也是能接受的。
“你這衣服那麼暖和嗎。我以為是羽絨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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