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我們離開這裡。”
此刻的流浪漢,對比我第一次在小超市見到的那個拿槍零元購的他,身上的氣質全然不同。
想起那日,在城堡裡發生的槍擊,我不由微微蹙眉。
“他不可信。”毛人突然說出了我的心聲。
他跟我解釋,“我不想做他們的傀儡,作為我曾經的部下,他們不滿我的作風,在關鍵時候出賣過我,此刻再來救我,大概率是想要借我的名重新奪回恐怖峽穀。”
這八卦,有點大呀,我眨了眨眼,再看向毛人,卻被他拽了拽,“你帶我離開這裡,到那個傳聞中的吸血鬼聚居地去,我,我還是給你錢。
但是我們不能跟他一起。”
“你為什麼不直接告訴他?”我想著,烏鴉的種種行為,總覺得他並非一個忘恩負義之人,更有可能是臥薪嘗膽之輩。
這句話說完後,有一道靈光滑過腦海,我一下子差點沒抓住。
“你想想,如果我不能順他的意,他們就會想辦法除掉我,再以我的名義集結社區裡的那群傻子朝威爾斯開槍。”原來如此,我感覺自己對人性的理解並不如毛人。
總歸是要達到目的,你配合、不配合,都有解決方法。
我撓撓頭出了個餿主意,“要不,你回去?”
毛人朝我翻了個白眼,“我都說繼續買賣了,你怎麼還讓我回去?”
或許這就是另一種人、鬼通用的心理:已經得到的自由,總歸不會想要還回去。
他見我不說話,仰天長歎道,“難道這天地竟沒有我的容身之地麼?”
“主人,吾願追隨您的腳步。”風衣一甩,流浪漢單膝下跪,朝著毛人表忠心。
“罷了罷了,若是你們真要去爭,我也隻是換個方式長眠而已。”毛人似乎看透了什麼。
流浪漢搖頭道,“主人,請您謹慎行事,那威爾斯並非你我能輕易戰勝之人,若是非要奪回恐怖峽穀,必當徐徐圖之。”
毛人臉上的表情那叫一個精彩。
思維過於豐富,讓下屬給訓了吧?
活該!
不過,在火山下長期生活的人,或許就容易生出這種被害妄想症的狀態。
時時敲打,危機四伏。
流浪漢繼續道,“在過去的十六年裡,我們四個人為了救出您,發動了兩輪政變,每次都是以失敗告終。
第一次他威爾斯單人屠殺376人,其中200人是我們護衛隊的。
我們四人去其二。
第二次出手,是三姐組織的反叛,總共278人都殺光了,還將屍首吊在穀口風乾,我看著他們的血水在街道上成了一條小河。
他們的慘叫聲,總在我的夢中回響。”
流浪漢淒慘一笑,“主人,請您原諒我們當初的冒失,如今,四衛唯一幸存者烏鴉請求回到您身邊。”
毛人張了張嘴,卻是沒有說出什麼話。
他以為的背叛,最終卻被這幾人用鮮血證明了真誠。
或許有太多話,在過去的時間裡他說了,卻沒人聽。
或許有太多傷痛,總是要經過現實的證明,才會有人信。
幸好作為吸血鬼的他正好有許多時間,我看著毛人扶起烏鴉,一滴淚水劃過臉龐滴在對方的肩膀上。
“我,錯怪你們了。”
這幾個字沉重得壓下了毛人的頭。
“其實,也並非主人的錯,當初我們為了將主人排除在外,做了各種手段,那是三姐的意思,她說您尚且年幼,無法挑起這麼重的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