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能好好說話了嗎?”
青佑的聲音冰冷,不帶一絲感情。
深知來人不好惹,對方的哀嚎之聲瞬間小了一半。
一領頭的漢子唯唯諾諾道:“我們隻是想挖回自家的竹筍,何錯之有?”
“青爺,那筍長在我們地裡頭,本就是我們的了,他們未經同意跑來我們山頭胡亂挖掘也就罷了,還毀了不少果樹,他們這又是何道理?”
“怎麼就成你們的了,要不要臉,沒我們這片竹林,你那筍從哪裡來?這附近長出的筍子,哪個不是因我們竹林的竹子才得以生長的。”
“那你怎不管好你家的竹子,讓它到處瘋長,既然從我們地裡長出來,那合該是我們的。”
“你這分明是強詞奪理,我家竹子所生之子,豈能成了你家之物。”
二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一時又是爭得麵紅耳赤。
青佑已然明了事情來龍去脈,適時開口道:
“景國律法第四十九條,天然孳息之物,歸持有地契者所有,以官府發放的紅契憑證為準。”
“也就是說,東西生長在誰的土地之上,便歸屬於誰。可聽明白了。”
青佑這一言,引得對方交頭接耳,顯然心有不服。
“你空口白牙的,隨意扯什麼律法就想糊弄我們。”
“景國律法二十一條,聚眾械鬥,不論緣由,領頭者杖責三十,若致人傷亡,視情節輕重,或徒三年,或流放、斬首。第三十六條,故意毀壞莊稼者,鞭笞十下,責令雙倍賠償。”
“如何?若不信,我即刻遣人前往衙門走一趟,待到公堂之上,再辯一辯是非曲直。”
青佑所言條理清晰,言辭鑿鑿,讓人不得不信。
對方心中已然生出懼意,再聽聞要報官對簿公堂,眾人不由自主腿軟,紛紛向後退了一步。
無人敢輕易去觸這黴頭。
那帶頭之人早已嚇得六神無主,被人推了推肩膀,方才回過神來,連連擺手道:“不不不,莫要報官,不過是幾個筍子罷了,就莫要煩擾官老爺了。”
趕忙命人抬了兩大筐竹筍上來
“這些都給你們,日後但凡長在你們地裡的,便是你們的,你們的。”
“走走走,快回去乾活。”
“慢著......”青佑再一次開口。
望著那被挖得坑坑窪窪的果林道:“想要私了,倒也並非不可,隻是我這裡有兩個條件。”
那帶頭人哭喪著臉道:“爺,您高抬貴手,我們是真的知錯了。”
青佑並不想為難他們,畢竟兩家山頭相距如此之近,冤家宜解不宜結。但也不能如此輕易放他們離去。
隧道:“念你們無知,這官我可以不報。但你們損壞的東西必須賠償,否則我不介意陪同你們去衙門走一趟。”
“哎呦,爺,可千萬彆提衙門了,我們賠還不成嗎。”那地方可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去的。
青佑命跑得最快的風影即刻回去取來筆墨,寫了賠償書,讓對方簽字畫押,此事方罷。
待福家莊頭氣喘籲籲趕到時,事情已然完美解決,好在青佑夫妻二人及時出手製止了一場混戰,未造成人員傷亡,莊頭後背冷汗涔涔,一半都是被嚇出來的,對青佑夫婦自是感激涕零。
翎兒悄悄朝青佑豎起大拇指,眼裡滿是讚賞之意,今日又見識到青佑博學多才的一麵,心中的自豪感不禁油然而生。
青佑唇角一勾,眼中噙著笑,如朝陽破雲般耀眼。
翎兒隻覺得心跳得有點快。
奇怪,方才也未有大動作,怎會如此?
翎兒緩緩呼吸,調節心跳,難道是因為近日疏於習武所致?
對,定然如此。
待二人重回鳳鳴居時,已至日暮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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