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大嬸正想問他是誰時。
楊依洋跟大家介紹“這是我男人,叫薑子浩。”
大家一聽,既然是她男人也來了,那看來是真的有心想要買這房子,說實話,他們也覺得1500元都能賣,但是這個楊同誌還不還價,就直接答應了要2500元買下來。
他們都以為是不是開玩笑的,哪裡有這麼傻的人,所以他們才一起過來看看是不是真的。
楊依洋也不跟他們多說“你們還有什麼問題,要是沒有的話,我們就先在這裡簽個協議,然後去過戶。”
說完楊依洋從包裡拿出準備好的2500塊錢。
他們沒想到這個小年輕還真能拿出這麼多的錢。
大嬸一看到錢,就笑的見牙不見眼的,“行,那就聽小楊同誌的。”
楊依洋從包裡拿出她之前手寫的合同,兩份遞了過去。
“這是我之前寫的,你們隻要拿出房產本來把地址和金錢寫上去,然後簽字就成。”
對麵坐著的兒子和侄子拿起合同看了起來,
內容大致就是:以2500元永久的買斷,錢屋兩清之後,原買主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再要回屋子產權,否則就以當時的房子市價的1000倍賠償給楊依洋。
楊依洋還好心的給他們譜了下什麼叫做市價賠償。
“比如這套房子十年後更不值錢了,隻值1000塊的話,那你們想要回去,那就要賠給我10萬塊,當然要是十年後這房子值元,那你們如果想要回去,那就加多1000倍才能要回去,就是1000萬。”
這話一聽完,大家都倒吸了一口冷氣,包括薑子浩在內。
個個張大一張嘴巴,好半晌都合不攏。
楊依洋接著說“當然,這是說你們想要強要回去就是這個條件,要是沒有這個想法,那這條就當作無用的,今天錢房兩清,過戶後這套房子就歸我了。”
大嬸想了想又問道“你的意思是,現在賣出去了以後就不能再要回來,是這個意思嗎?”
楊依洋說,“沒錯,就是這個意思,大嬸你也要理解我,要是我買了之後,以後要是有錢了,我拆了蓋起了樓房到時你又來想搶回去,如果你是我的話也不會願意的,對吧?”
大嬸想想那個場景,“那是,我也不可能這樣做,我的兒女都是老實人,也更加不會這樣做,你儘管放心就成。”
楊依洋“行,大嬸要是沒有問題那就簽字吧?還有幾位也做為見證人在見證人這裡也簽個名字吧!”
這個時候的人都很是單純,也都同意做這個見證人,畢竟他們認為他們那邊收了2500元占了大便宜。
最後薑子浩也簽了個名字。
楊依洋還拿出了她在書店買的印泥,每個人都在自己的名字上按上了手指印。
楊依洋先給了對方1500元。
“大嬸,現在我們一起去過戶,過完給我後,我再把這1000塊也給你成嗎?”
大嬸笑著說“成,怎麼不成。”
他們這邊可是有4個人,對方才一對小夫妻的她怕什麼?
於是大家就一起朝著房管所去了。
到了房管所,林凡讓大家在外麵等著,她先進去找個熟人先,大家一聽也是這個時候,沒有熟人可過不了戶。
因為現在的房子不準買賣。
“請問哪位是牛主任。”
有個同誌指了指一個關上門的辦公室。
“牛主任在那間辦公室,你自己過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