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賣出去了四部手機,掙了3800。
第二天賣了三部手機,掙了2500。
第三天賣了六部手機,掙了5200。
正是日進鬥金、乾勁十足的時候,出事了。
第四天的早上,楊帆和李秀英來到店門口,被麵前的情景嚇了一跳。
卷簾門被人從中間,剪出了一個籮筐般大的洞,一個成年人可以很輕鬆地鑽進去。
裡麵的玻璃櫃台稀裡嘩啦碎了一地,桌椅板凳全都被掀翻,牆上還有一排鮮紅醒目的大字——【不關門,我殺你全家!】
李秀英當時就喊了出來:“老天爺,這是哪個打短命的,乾的缺德事?”
楊帆默默地把地上的玻璃清出去,然後把東西扶回原位。
牆上的威脅他不怕,那是嚇唬小孩子的。
真正會殺人全家的狠人,都是?一言不合就操刀子。這種下作事,人家乾不出來。
他煩的是,即使遭受到了侵害,自己也沒有什麼有效的反製手段。
而且這樣的事,如果隔三差五來一回,那這店就沒法開了。
楊帆本打算報警,可想了想又放棄了。
沒有監控的年代,這種事情,警察即使立案,多半也查不出什麼東西。
更何況,他除了門和玻璃櫃台被損壞外,並沒有少東西。以損失金額來看,大概率達不到立案的標準。
李秀英咒罵了一通後,恨恨地說道:“小帆,你最近有沒有得罪人,知不知道是誰乾的?”
楊帆搖了搖頭。
從莞城回來後,他不是忙開店的事情,就是幫楊金財乾活。
既沒在外麵閒混,也沒跟人吵過架。
得罪人的事情他肯定沒乾過。
不過對於這件事,明麵上雖然沒有證據,但是他心裡卻有一些猜測。
開店以來,彆看他一天才賣幾部手機,可實際上利潤很是豐厚。
短短幾天就掙了一萬多塊錢。
這些錢原本都會被鎮上那些,開手機店的人掙走。現在他來了,把生意搶了過來。
被人記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他心裡有數,這事,十有八九就是他們乾的。
同行是冤家,自古便是如此。
按說,碰到了這樣的事情,最理智的解決方法,是去找那些老板,擺上一桌。
雙方好好談一談,把話說開,以後各做各的生意,互不相乾。
可是他不行。
原因也很簡單,他走的路子是價格戰。
他的手機店,最大的賣點就是性價比高。
人家賣兩千,他賣一千六。人家賣一千,他賣八百。p3,還質保兩年。
在不提價銷售的情況下,他跟那些同行,連談判的基礎都沒有。
沒多久,得到消息的楊金財也趕了過來。
看著眼前的情形,他的眉頭皺成了一座小山:“待會兒我去買兩把砍柴刀,以後我就在店裡睡。”
兒子的生意這麼好,開一天掙的錢,甚至能抵上他乾一個月。
這麼好的買賣,肯定不能就這樣關了門。
他打算給楊帆當保安。
李秀英接話道:“隻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再說了,人家要是來了四五個人,你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