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分勉強地擠出一個笑臉:“不見怪,不見怪……”
楊帆轉頭看向李秀紅,說道:“大姨,等了這麼久,我肚子都快餓癟了……本來我是打算請你們吃飯的,可贖手機把錢都花完了,你看……”
李秀紅立馬打斷道:“小帆呐,不用這麼客氣,我跟你姨夫在火車上吃過了,一點都不餓。”
其實她餓得都快前胸貼後背了。
原本她打算,到了洪城後好好蹭一頓楊帆的飯,多點幾個硬菜。
沒想到現在居然變成要自己請客了。
請彆人吃飯,那不是要她的命嗎?
堅決不行!
她寧願餓著。
楊帆在心裡說了聲:果然如此。
李秀紅這個人,給自己家人花錢,那是相當大方。
可給彆人花錢,那就等於是用刀子割她的肉。
楊帆不陰不陽地說道:“唉,你們是吃飽了,可我還餓著肚子呢。真沒想到,大老遠地來接人,連口熱飯都吃不上……”
麵對這夾槍帶棒的暗示,李秀紅跟王有誌就是不接話。
對他們而言,臉可以不要,錢不能亂花。
三人站了一會兒,楊帆揮了揮手:“算了,我先把你們送到醫科大學,然後回去再吃吧。”
夫妻倆都鬆了一口氣。
雖然他們不怎麼要臉,但被自己的晚輩這樣冷嘲熱諷,總歸不是件讓人開心的事。
……
一路無話,四十多分鐘後,省醫科大學附近的一家賓館前,李秀紅和王有誌下了車。
楊帆衝著他們擺了擺手,說道:“大姨,姨夫,彆忘了那800塊錢。”
接著一腳油門開遠了。
李秀紅氣得用腳狠狠踢了下行李。
她轉頭對王有誌說:“老王,你說他的手機是不是真地被偷了?”
王有誌回道:“這我可說不準……火車站這麼亂的地方,被偷也很正常。你忘了,前年我弟弟就是在火車站被偷了手機,花了一千多塊錢才贖回來。”
2008年,火車站偷手機這種事情,太他媽普遍了,你報警都沒人理你。
找回來的唯一辦法,就是給被偷的手機打電話,跟扒手商量好價錢,然後重新贖回來。
李秀紅恨恨地說道:“本來今天打算吃他的,住他的……可現在挨了餓不說,還得自己花錢住賓館……我還連火都發不出來,真是氣死人了!”
王有誌拍了拍她的肩膀:“算了,現在說這個也沒用了。咱們先去開房間,再出去吃飯……我餓得都快犯胃病了。”
……
另一邊,楊帆給楊金財打了個電話,把剛才的事給說了一遍。
楊金財聽完以後,笑得把院子裡的狗都吵醒了。
他對這個大姨姐不滿已經很久了,今天兒子替他出了一口氣,實在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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