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市公安局長劉雲天,在接到段文斌的電話後,第一時間就出發,趕往洪城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其實按級彆來說,他這位公安局長是高配的副廳級,比段文斌這個正處級的副秘書長要高一級。
可是在體製裡,級彆是級彆,職務是職務。
他要是敢把市委書記的秘書當成下屬,那他這個公安局長也就不用乾了。
開什麼玩笑,市委書記的秘書,那可是“二號首長”!
在這樣的人麵前裝大,那是壽星公上吊——嫌自己命長!
而且人家還是和書記的公子一起來的。
秘書和兒子一起來,這是什麼概念?
這等於是書記本人親至!
他要是不把這件事給解決好,那以後說不定就得把冷板凳坐穿……甚至有沒有他的板凳坐,都是難說的事情!
劉雲天在來的路上,就吩咐下麵的人,查清楚了今天醫院裡發生的事。
在得知是熊家人在裡麵攪風攪雨之後,他的心裡生出了一股快意:“好啊,平時仗著樹大根深、人多勢眾,無法無天慣了,這下踢到鐵板了吧!”
同時,他又生出了一個想法。
林書記調任洪城以後,還沒拿人立過威呢,熊家剛好撞上去了……
他要不要借著這個機會,把手底下像熊濤這種不屬於他一條線上的人,給清理一下?
想到這裡,劉雲天暗自下了一個決定。
……
說是二十五分鐘,就是二十五分鐘。
一分鐘不多,一分鐘不少。
劉雲天趕到了醫院。
他到現場後,先是滿臉堆笑地跟林飛宇還有段文斌打了個招呼。
隨即指著熊濤的鼻子質問道:“誰給你的權力,讓你擅自拷人的?”
熊濤硬著頭皮回道:“我……我是接到了報警,說醫院這裡發生了持刀傷人事件,才過來的……這些人都是犯罪嫌疑人的同夥……”
劉雲天的聲音一下高了好幾度:“同夥?你調查了嗎?詢問了嗎?你憑什麼說人家是同夥?”
熊濤嘴角抽了抽,沒有回話。
正常來說,出警的時候,除了犯罪嫌疑人外,其他人是不能上手銬的。
想上也行,那就是得有證據證明,對方是同夥。
不然的話,最多隻能帶回派出所,協助調查。
像他剛才那樣不分三七二十一,全都拷起來的做法,明顯是不符合程序的。
當然,不符合程序的,也不隻他一個。
這年頭,無論是治安情況,還是法製建設,都不是那麼完善。
說白了,法律這個東西,有很大一部分僅僅是留在紙麵上。
下麵執法的人,很多時候就是看關係的親近、以及個人的喜惡,來辦案的。
比如他這次就是。
作為熊家的一份子,那肯定是要偏幫同族的。
熊家人鬨事,參與了鬥毆,他一個不抓。
劉慎遠一群人反抗,那就是違法,馬上處理。
甚至連根本沒動手的餘慧琳和鄒夢萍,也一並帶走。
眼見熊濤不說話,劉雲天大吼道:“你還愣著乾什麼?還不去給人把手銬解了?”
熊濤很是委屈地說道:“我想給他們解來著,可他不讓……”
這個“他”是指楊帆。
在段文斌打過電話以後,熊濤瞬間反應過來,惹到了不該惹的人。
並且立馬就要給這些人解手銬,嘗試挽回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