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他來的時候縣紀委正在研究王副所長這個案子,於是李書記主動要求,下去了解了解情況。
第一,他是外地人,比較方便出行。第二,他要下去了解下民生,看看基層乾部是否作為。
他沒去飯店,直接去了工商所,把王副所長叫到辦公室談話,了解情況。
隨從介紹了李書記的身份,李書記了解完情況,大概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他要王副所長給他個解釋,可王副所長在這種省領導麵前怎麼也不敢再裝,吞吞吐吐地把原委說了出來.....
沒多久,李書記帶著人來到平安飯店,身後跟著臉色慘白的王副所長和孫剛。
“秀玲同誌,”李書記握著她的手,“讓你受委屈了。經過調查,王副所長確實存在濫用職權、公報私仇的行為,我們已經對他停職調查,後續會依法處理。”
他又轉向孫剛:“你涉嫌威脅、脅迫商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孫剛癱在地上,王副所長低著頭,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李書記讓人給飯店重新做了檢查,當場批準了許可證:“現在就可以恢複營業。以後有任何問題,直接打這個電話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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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書記讓隨從給派出所的打去電話,告知這邊情況,隨從打完電話沒有十分鐘,警車就拉著警報來到了秀玲店裡。
“是誰報的警?”為首的一個中年男子擺著“官威”。一下車就大搖大擺地走到幾個人當中。
一眼就看到了在旁邊耷拉著腦袋的王副局長。
“王局長,您怎麼在這?”
王副局長沒敢應,隻是一個勁朝這中年男子擠眼。
“王局長,您眼睛怎麼了?”
王副局長一看這人不明白,心裡頓時罵了一句,真是蠢貨,這都看不出來?心裡罵完便繼續垂下頭,不再搭理這位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一時沒明白王副局長的意思,突然他靈光一現:王局長朝自己擠眼,肯定是暗示自己要好好“表現表現”。
這李書記是省紀委的,中年男子自然是沒有見過。
“我報的!”李書記的隨從從人群中站了出來。
“說說什麼事?為什麼報警?”中年男人拿著個本子在上麵邊寫邊問。
“這位王副局長濫用“職權”,縱容自己的外甥為非作歹,請警察同誌秉公處理吧!”
什麼?王局長濫用職權?聽到隨從這麼一說,中年男子瞬間“明白”剛才為什麼王局長朝他“擠眼”了。
原來是有人想告王局長的狀,王局長作為工商所的副所長,自然不能明著說讓他袒護,所以才“使了個眼色”。
“把這個報警的,還有王局,王局的外甥一起帶回所裡,我要親自“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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