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紐約街頭,積雪被來往車輛碾成灰褐色的冰泥。阿泰斯特裹著一件亮眼的橙色羽絨服,踩著嶄新的aj鞋在雪地裡咯吱作響,活像隻出來覓食的熊。
“聽好了,菜鳥。”他一把攬住李特的肩膀,“今天哥帶你見識真正的紐約,保證比你在印第安納那個大學城見過的世麵大多了。”
李特試圖掙脫這個過緊的擁抱:“我得給妹妹買禮物...”
“禮物?當然要買!”阿泰斯特大笑,“但不是在你那個什麼‘最優購物路徑規劃’的破本子上找!”
他們沿著第五大道慢慢往前走,街道兩旁櫥窗裡的聖誕裝飾閃閃發光。李特習慣性地摸出ipod,卻被阿泰斯特一把搶走:“彆整天戴著那破耳機算數據!感受下現實世界!”
就在這時,三個高中生模樣的男孩突然圍了上來,其中一個手裡還攥著昨天的《紐約郵報》,體育版上正是李特在聖誕大戰中的照片。
“李特!能給我們簽個名嗎?”戴揚基隊帽的男孩激動得聲音都在發抖,“你昨天那個背後傳球太帥了!”
李特愣了一下,接過筆在報紙空白處簽下名字。這已經是他今天早上遇到的第五批認出他的球迷了。
阿泰斯特在旁邊看得直咧嘴:“行啊你小子,打個聖誕大戰,還真成明星了?”
等他們走進nba旗艦店,情況更加出乎意料。李特的77號球衣不僅被掛在顯眼位置,櫃台前還排起了小隊。售貨員是個紮著馬尾的拉丁裔姑娘,一見到李特就激動地拍櫃台:“李先生!您能來真是太好了,今天早上已經賣出去三十多件您的球衣了!”
“三十多件?”李特自己也吃了一驚。上個賽季,他的球衣銷量在全隊都排不進前五。
阿泰斯特抓起一件球衣在李特身上比劃:“看見沒?跟帕麗斯·希爾頓聊幾句,比你贏得總冠軍都好使!”
就在李特認真挑選給妹妹的手鏈時,店裡突然響起一陣尖叫。五個年輕女孩衝破保安的阻攔衝了進來,為首的姑娘直接撩起袖子露出手腕:“李特!能把那個扭矩公式寫在這裡嗎?我準備把它紋在身上!”
阿泰斯特眼疾手快,一把將李特拉進員工通道:“我的天!我可沒遇到過這麼瘋狂的粉絲!”
等他們從後門溜出去,街角已經聚集了不少聞訊而來的記者。一位舉著espn話筒的記者試圖衝過來,被阿泰斯特用身子擋住了。
“這就是成名的代價,小子。”阿泰斯特壓低聲音,“不過比起這個,你最好看看那邊。”
順著他的目光,李特看見馬路對麵停著一輛黑色加長禮賓車。車窗緩緩降下,戴著墨鏡的碧昂絲正朝他們這個方向點頭致意。她身旁的jayz則比了個hiphop手勢。
“看見沒?大明星都認識你了。”阿泰斯特吹了聲口哨,“不過你要是敢去找她要簽名,我就告訴卡萊爾教練你訓練遲到。”
等他們終於回到酒店時,李特的手機已經被各種采訪邀請塞滿了。讓他懷疑他的經紀人是不是把他的個人手機號泄露了。
深夜,李特站在酒店房間的窗前,望著樓下依然守候的幾個狗仔隊。窗外,紐約的霓虹燈在雪夜裡閃爍。李特想起白天那些瘋狂求簽名的球迷,還有碧昂絲那輛悄然離去的禮賓車,突然意識到:有時候,一場比賽的影響力,真的比不上在正確場合說的幾句話。
而在幾個街區外,阿泰斯特正在酒吧裡眉飛色舞地跟人吹噓:“我早就說過那小子不簡單!你們是沒看見,今天碧昂絲都專門停車跟他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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