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法槌再次落下。
這一次,聲音通過麥克風和網絡,傳遍了整個龍國。
“下麵,由原告方,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審判長看向陳麥。
直播間裡,無數的彈幕瞬間刷屏。
“來了來了!”
“正戲開始!”
“小哥哥加油!乾死他們!”
陳麥站了起來。
他先對著審判席,微微鞠躬。
然後,他轉過身,麵對著被告席,麵對著那冰冷的攝像機鏡頭。
他沒有立刻開始陳述案情。
他隻是平靜地看著臉色慘白的張強,問出了第一個,所有人都沒想到的問題。
“被告張強先生。”
“在陳述案情之前,我想先向您確認一個,看似與本案無關,卻至關重要的問題。”
陳麥的聲音,通過麥克風,清晰地傳出。
“請問,您是一名合格的,持證上崗的新聞工作者嗎?”
這個問題一出口,整個法庭,包括網絡直播間,都出現了瞬間的凝滯。
什麼意思?
這個問題,和扶老太太有什麼關係?
被告席上,李律師的反應最快,他幾乎是彈射起立。
“反對!”
“原告代理人提出的問題,與本案名譽權糾紛的核心事實毫無關聯!我請求審判長製止這種浪費司法時間的行為!”他的聲音洪亮,充滿了職業性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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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強也回過神來,他臉上的慘白被一層怒火燒出的漲紅所取代。
這他媽是在羞辱誰?
他堂堂一個資深媒體人,竟然被一個毛頭小子當著全國觀眾的麵,質疑從業資格?
審判長沒有理會李律師的激動,她的目光依舊落在陳麥身上,平靜無波。
“原告代理人,說明你的理由。”
“是,審判長。”
他迎著審判長探究的視線,也無視了被告席上那幾乎要噴火的目光,聲音平穩,邏輯清晰。
“審判長,我方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被告張強的職業身份,是構成本案侵權行為以及其惡劣影響的關鍵一環。”
“被告張強,並非以一個普通公民的身份,在社交媒體上發表個人看法。”
“恰恰相反。”
陳麥頓了頓,從文件袋裡抽出一份打印好的網頁截圖,那是張強發布視頻時所用賬號的個人簡介。
他將這份材料,通過法警,遞交給了審判席。
“被告是以‘資深媒體人’、‘社會新聞記者’的認證身份,利用其公司相關的媒體資源,發布了那段經過惡意剪輯,無端猜測的一係列具有強烈主觀引導性的文章。”
“正是這個‘記者’的身份,讓他的言論,在普通民眾眼中,具備了天然的權威性和可信度。”
“公眾之所以一邊倒地對我方當事人林淺進行辱罵和攻擊,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對‘記者不會說謊’、‘新聞報道是真實的’這一樸素認知。”
“所以,”陳麥的聲音微微提高,“被告的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個人言論,而是一種利用公信力作為武器的,新聞職務行為。或者說,是濫用新聞職務的行為。”
“既然是職務行為,那麼,他的所作所為,就必須接受新聞行業職業道德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審視。”
“《新聞記者職業道德準則》明確規定,新聞報道要‘堅持真實、全麵、客觀、公正’。在報道引發爭議和批評的事件時,更要‘認真核實,確保新聞要素及情節準確’。”
“因此,確認被告的記者身份,以及他是否具備履行這一身份應儘的義務和資質,是判斷其行為性質,以及對我方當事人造成損害程度的核心前提。”
“這個問題,與本案,息息相關。”
陳麥說完,對著審判席,微微頷首。
“我方闡述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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