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嫌麻煩嗎。”他攤開手,語氣輕鬆得像在討論晚飯吃什麼,“打個官司每次都要把你帶著,有點施展不開啊。”
韓清握著方向盤的手指緊了一下。
【這小子,把違規操作說得跟上廁所沒帶紙一樣理直氣壯。】
她沒有立刻反駁,車裡的沉默被紅燈拉長。
“辦法嗎,倒也不是沒有。”韓清的視線落在前方的車流上,“就看你,能不能辦下來了。”
林默立刻坐直了身體,像是聞到腥味的貓。
“那你說說。”
“在帝都,開一家屬於你自己的律師事務所。”韓清說出這句話的時候,自己都覺得有些荒誕,“但是你也應該知道,這裡是帝都。想在這裡辦下全套手續,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林默一聽,身體重新放鬆下來,靠回椅背。
【這不巧了嗎。】
他心裡樂開了花,臉上卻不動聲色。
【我是不行啊,不代表我舍友不行啊。】
“辦一個律所,然後呢?”他追問。
韓清偏頭看了他一眼,這個剛剛還在看守所裡把人逼到崩潰的家夥,此刻卻像個對未來充滿好奇的普通大學生。
可他普通嗎?
【那兩個連警方都搞不定的同夥,被他三言兩語就撬開了嘴,還主動交出了證據。】
韓清的心裡第一次泛起一種無法掌控的感覺。
【他絕對不簡單。】
“龍國的法律有一條很特殊的規定。”韓清重新將注意力放回駕駛上,“如果你是一家律所的創始合夥人或主要控股人,擁有相關資質,那麼在律所成立的第一年內,就算你個人沒有拿到律師職業資格證,也可以代理案件。”
她頓了一下,補充道。
“但這隻是一個過渡政策,為的是扶持新律所。一年之內,你如果還沒拿到職業資格證,律所的代理資格就會被立刻取消,你本人也會麵臨處罰。”
“我明白了,但是現在要去一趟法院,找一下法官,關於李航案的問題。”
韓清不明所以,這小子腦回路這麼長的嗎,但也沒有多說,直接去了法院。
到了法院後,直接找到了李法官。
“你到底要找誰?有什麼事不能在路上說清楚?”韓清終於忍不住開口,她的專業告訴她,私下接觸法官是大忌。
“見到了就知道了。”林默頭也不回,聲音裡帶著一絲輕快的笑意。
他停在了一間辦公室門口,恰好,門開了,一個戴著眼鏡、神色疲憊的中年男人走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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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的眼睛瞬間亮了。“李法官,好巧啊,我們又見麵了!”他熱情地迎上去,笑得像個鄰居家討糖吃的傻小子。
被稱為李法官的男人看清來人是林默,臉上的疲憊瞬間被一種高度警惕所取代。他腳下不著痕跡地向後挪了半步,拉開了一點安全距離。
這小子的臉他可太熟了。上次那起強奸案,他作為主審法官,眼睜睜看著林默這個律師助理,將原告給送了進去。
“有事說事,我這兒還一堆卷宗等著看。”李法官的語氣很公式化,眼神卻在林默和韓清之間飄忽,試圖從韓清這位正牌律師臉上看出點端倪。
“是這樣的李法官,”林默收斂了笑容,神色變得認真起來,“關於李航的案子,我們作為辯護方有了新進展。我們找到的線索,原告方還有兩個同夥,他們三人共同犯下的事,才是導致李航殺人的直接前因。這涉及到案子的核心定性,所以特地過來向您請教一下,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李法官心裡咯噔一下。果然,這小子一來準沒好事。新線索,還牽扯出兩個同夥?這案子要變得多複雜?
他隻想儘快結案,不想再節外生枝。
“既然是新證據,你直接在庭上提交不就行了,沒必要特地來找我。”李法官不耐煩地揮了揮手,想把皮球踢回去。
“可這不符合規定吧?”林默一臉困惑地追問,“我們是被告的辯護人,在庭審上直接對案外人以及公訴方的當事人提起指控,這在程序上……是不是不太合規?公訴方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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