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證二號,被害人的作業本。】
林默將兩件物證並排舉起,轉向旁聽席,轉向那個穿著西裝的教務處主任。
“這件帶血的校服,是李民在學校穿過的。這份被塗抹的作業本,是今年塗抹的。每一次,蘇沫女士都向校方進行了反映。”
他的聲音陡然拔高。
“每一次,換來的都是‘我們會批評教育’!”
“每一次,都成了施暴者下一次變本加厲的許可證!”
張遠猛地站起,他的聲音因為激動而有些變形。
“反對!公訴人嚴重混淆了刑事責任與校方的管理責任!我當事人的行為,與校方的管理方式,是兩個完全獨立的法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
他還在做最後的掙紮,試圖將學校這艘大船,從他那幾個即將沉沒的當事人身邊推開。
“校方的管理失當,並不能成為對我當事人進行‘故意殺人’這種罪名指控的依據!這在邏輯上是荒謬的!”
審判長冷冷地看著他。
“辯護人,公訴方提交的證據,是否與起訴書指控的‘長期霸淩’事實相關?”
“……相關。”張遠硬著頭皮承認。
“那麼,你對這些證據的真實性,有異議嗎?”
“……沒有。”
“那你反對的理由是什麼?”審判長追問。
“我……”張遠被問得啞口無言。
【當——!】
法槌重重落下,聲音震懾全場。
“辯護人,本庭提醒你,法庭辯論,應基於事實與證據。公訴方提交的所有證據,都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共同指向了被告人對被害人實施長期、持續性侵害的事實。你的辯護意見,已經脫離了本案的基本事實。”
審判長的語氣裡帶著警告。
“請尊重法庭,尊重證據,也請尊重已經逝去的被害人。本庭不希望再聽到‘過火的玩笑’這種說辭。”
“反對無效。”
張遠像被抽走了全身的力氣,重重地癱坐回椅子裡。
完了。
一切都完了。
法官的這番話,不是警告,是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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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當著所有人的麵,對他職業操守的公開否定。
他的腦子裡一片空白。
這個案子,從接手起就是個燙手山芋。
黃偉的父親拍著胸脯保證,已經“打點”好了一切,讓他隻需要在法庭上走個過場。
可現在看來,所謂的“打點”,不僅沒有起任何作用,反而可能成了催命符。
檢察院副檢察長親下令,刑法泰鬥王啟年親自下場,還弄來一個不按常理出牌的林默。
這哪裡是審判,這分明是一場預設好結局的圍剿。
黃家那幫蠢貨,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招惹了什麼樣的存在。
而自己,成了這場圍剿中,最可笑的那個小醜。
審判長的視線,轉向了證人席。
“證人孫浩,對於剛才公訴方出示的證據,以及庭審過程,你是否有需要補充說明的?”
那個一直沉默的少年站了起來。
他沒有看審判長,也沒有看那幾個曾經的同學。
他的視線,穿過整個法庭,直直地釘在旁聽席第二排,那個坐立不安的教務處主任身上。
“沒有了。”
孫浩的聲音不大,卻帶著與年齡不符的疲憊與決絕。
“我想說的所有話,在過去的一年裡,已經對學校的老師和領導,說過了不下十遍。”
他頓了頓,最後將視線轉回審判席。
“隻是,沒有人聽而已。”
周主任的身體猛地一顫,下意識地避開了所有人的注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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