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轉向韓清,將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引向了這位專業的學姐。
“韓大律師,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讓他出不來?”
他把問題拋了過去,語氣輕鬆,卻帶著不容回避的重量。
韓清的指尖在光滑的桌麵上有節奏地輕點,沉吟片刻。
“李大軍因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她的語速不快,條理清晰,“但我們可以從他過往的行為入手。”
“家暴。”韓清吐出兩個字,“隻要你能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他長期對你實施家庭暴力,我們可以立刻報警,追究他的故意傷害罪。”
這是最正統,也是最直接的法律途徑。
林默搖了搖頭。
“不夠。”
他靠回椅背,雙手抱在胸前。
“家暴取證難,認定難,就算最後能定罪,看傷情鑒定,也判不了幾年。等他出來,隻會變本加厲地報複。”
林默看著劉翠花那雙驚恐的眼睛。
“我們要的,是一勞永逸。”
他身體微微前傾,一字一頓。
“剝奪他的監護權。”
這五個字,像一顆投入平靜湖麵的石子,瞬間激起千層浪。
就連一直事不關己的周敘白,都抬起了頭。
劉翠花徹底懵了,她下意識地反駁。
“監護權?那……那不是當爹媽天生就有的權利嗎?”她喃喃自語,聲音裡充滿了困惑,“這個東西……還能被取消?”
在她幾十年的認知裡,丈夫再混蛋,他也是孩子的父親,這是血緣,是天理,是無法更改的事實。
“阿姨,您聽我說。”
韓清拉過一張椅子,坐到了劉翠花身邊,她的語氣溫和下來,驅散了法律術語的冰冷。
“法律規定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順位監護人,但這並非一項絕對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她看著劉翠花的眼睛,用最通俗的語言解釋。
“這更像是一份責任。當父親的,有責任保護孩子,教育孩子,為孩子提供一個健康安穩的成長環境。如果他非但做不到,反而成了家庭的威脅,孩子的噩夢,那法律就有權收回這份‘資格’。”
韓清的聲音清晰而有力。
“簡單點說,法院可以判決,他這個爹,白當了。以後思思的治療、康複、生活,包括這份股權和公司,所有的事情,他都無權過問,一句話也說不上,一分錢也摸不著。”
“白當了……”劉翠花咀嚼著這三個字,眼神裡一片茫然。
韓清繼續補充,為她構建起清晰的法律邏輯。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幾種可以撤銷監護權的情形。”
“第一,對被監護人,也就是思思,或者對其他家庭成員,實施故意犯罪行為,比如長期家暴。”
“第二,有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第三,其他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比如他這次去醫院鬨事,嚴重擾亂公共秩序,這本身就證明了他品行不端,情緒極不穩定,根本不適合再擔任監護人。”
韓清每說一條,劉翠花的身體就顫抖一下。
那些被她用恐懼和忍耐塵封了二十年的記憶,如同決堤的洪水,瞬間衝垮了她所有的防備。
第一次被打,是因為飯菜鹹了。
第二次,是因為他輸光了錢回家,她多問了一句。
後來,便成了家常便飯,從思思長大之後,這個情況雖然好了一點,但也僅僅是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