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裡的人都看到了他,但沒人上前說那些“彆往心裡去”的空洞安慰。
林默坐在自己的辦公區,麵前是一遝打印好的文件。他抬起頭,看了劉沐陽一眼。
“來了?”
簡單的兩個字,沒有多餘的溫度。
劉沐陽挪到他對麵,拉開椅子坐下,動作僵硬。
林默將那遝文件推到他麵前。
“訴狀,看看。”
劉沐陽的手有些抖,他拿起那幾頁紙,目光卻無法聚焦。上麵的鉛字在他眼裡跳動,模糊成一片。
“林律師……網上那些……”他的聲音沙啞乾澀,“他們把我說的,像個敲詐犯……我的朋友,我的家人,都打電話來問我……”
“網上的東西,是演給傻子看的。”林默打斷了他,手指在桌上輕輕敲了敲那份訴狀,“這個,是講給法官聽的。看清楚,有沒有問題。”
他的話像一盆冷水,澆滅了劉沐陽的慌亂,也激起了他最後的血性。
劉沐陽深呼吸,強迫自己將注意力集中在文件上。
原告:劉沐陽。
被告:帝都六百六十六餐飲有限公司。
訴訟請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所有針對原告的誹謗言論。二、判令被告在全國性媒體及自有社交平台公開向原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三、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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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都還算正常。但第四條訴求,讓劉沐陽的瞳孔猛地一縮。
四、判令被告因存在消費欺詐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對原告進行“退一賠三”的懲罰性賠償。
消費欺詐?
劉沐陽抬起頭,滿臉不解。
“我們有證據嗎?”
“有沒有,不是你該操心的事。”林默站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外套,“你就回答我,這份訴狀,你認不認?”
劉沐陽看著林默那張平靜的臉,再低頭看看訴狀上那條充滿攻擊性的訴求,胸中的憋屈和憤怒終於找到了一個出口。他用力地點了點頭,把那份文件攥得死死的。
“我認!”
“那就走。”
林默沒再多說一個字,率先朝門口走去。
劉沐陽愣了一下,趕緊抓起文件跟了上去。
西城區初級人民法院,立案大廳。
人來人往,每個人臉上都寫著自己的故事和糾紛。
林默和劉沐陽在立案窗口前排隊,周圍的嘈雜似乎與他們無關。
輪到他們時,林默將所有材料從文件袋裡取出,整齊地遞進窗口。
窗口裡是一位戴著眼鏡的中年女書記員,她接過材料,低頭一張張地審閱,動作熟練而機械。
“原告劉沐陽,被告帝都六百六十六餐飲有限公司,名譽權糾紛……”她口中念念有詞,核對著信息。
幾分鐘後,她抬起頭。
“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
她拿起一枚公章,在受理通知書上“砰”地蓋了下去。那一聲脆響,讓一旁的劉沐陽心臟都跟著跳了一下。
書記員將一份回執遞了出來,然後按照流程,公式化地開口。
“根據訴訟程序,我問一下,原告方是否願意接受庭前調解?”
這個問題,她每天要問上百遍,得到的也大多是肯定的答複。畢竟,調解省時省力,對雙方都是成本最低的解決方案。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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