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為民的辯護陳詞結束,旁聽席上甚至響起了一陣細微的騷動。他這番話,偷換概念,以情動人,幾乎將一個加害者完美洗白成了一個值得同情的受害者。
李法官看向公訴席,沒有點名,但所有人都知道他在看誰。
“公訴方,對辯護人的陳述,有何回應?”
林默站起身。
他沒有看錢為民,也沒有看許天佑。他隻是平靜地對著審判席的方向。
“審判長,我方對辯護人的‘故事’,提出三點事實層麵的疑問。”
他伸出一根手指。
“第一,關於動機。辯護人稱,被告人許天佑的行為源於‘恐懼和絕望’。
那麼請問,一個恐懼的人,為何能精準地找到非法渠道,購買公民的個人信息?
一個絕望的人,為何有如此清晰的條理,去組織三十多家商戶,建立一個攻守同盟?”
“這不是應激反應,這是有預謀的精準報複。”
他又伸出第二根手指。
“第二,關於行為。辯護人將‘美食誠信聯盟’美化為‘抱團取暖的行業協會’。
那麼請問,這個協會成立之後,除了有組織、有計劃地在網絡上辱罵、誹謗、攻擊被害人劉沐陽之外,還進行過任何與‘行業自律’、‘誠信經營’相關的活動嗎?
一次都沒有。它的唯一宗旨,就是控製網絡輿論。
這不是行業協會,這是網絡暴力團夥。”
錢為民立刻站了起來:“審判長,我反對!公訴方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暴力團夥’這種煽動性詞彙,這是在對我的當事人進行人格侮辱!”
旁聽席後排的記者們興奮地按著快門。
直播間的彈幕也瞬間刷屏。
“我靠,這律師有點東西啊,反應太快了!”
“錢黑心果然名不虛傳,死的都能說成活的。”
“公訴方這個顧問也挺猛的,邏輯很清晰。”
“神仙打架,就看誰的證據硬了。”
李法官敲了敲法槌:“反對有效。公訴方,請注意你的用詞。辯護人,也請讓公訴方把話說完。”
林默毫不在意,繼續伸出第三根手指。
“第三,關於後果。辯護人將本案定性為‘一個可悲、可歎,但情有可原的錯誤’。那麼,因為這個‘錯誤’,被害人劉沐陽被網絡暴力數月,賬號險些被封,被人網報,精神抑鬱,甚至一度產生自殺傾向。這些實際發生的、嚴重的傷害,在辯護人嘴裡,就隻是一句輕飄飄的‘情有可原’嗎?”
“如果任何犯罪行為,都可以用‘我害怕’、‘我絕望’來開脫,那刑法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林默說完,坐了回去。
錢為民的臉色沉了下來。他知道,情感牌已經失效了,對方根本不接招。
“審判長,”錢為民再次開口,“公訴方一直在重複他們的指控,但這些指控,都建立在一個基礎上,那就是我當事人的主觀惡意。我方依然堅持,我當事人的行為,是在巨大壓力下的不當反應,而非蓄意的犯罪。”
“至於所謂的組織網絡攻擊,更是缺乏證據。微信群裡的聊天,大家七嘴八舌,難道每一句話,都要算在我當事人的頭上嗎?誰發的言論,誰負責。公訴方憑什麼認定,我當事人是這一切的‘組織、策劃與指揮者’?”
他圖窮匕見,開始在核心事實上進行切割。
“除非,公訴方能拿出更明確的證據,證明我當事人,是如何通過非法渠道購買信息的,以及,他是如何具體‘指揮’聯盟成員進行攻擊的。否則,一切都隻是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