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衡的臉頰,瞬間漲紅。
他感覺大廳裡所有人的視線,都像探照燈一樣聚焦在了自己身上。
那是一種混雜著同情、好奇和看熱鬨不嫌事大的複雜情緒。
林默卻隻是笑了笑,坦然地點了點頭。
“對,就是她。”
他的回答,像是在平靜的湖麵上,扔下了一顆石子。
年輕的工作人員瞬間就興奮起來,身體都往前傾了傾,徹底把職業操守拋在了腦後。
“我就說嘛!這案子我們院裡都傳遍了!昨天台風天放假,我們工作群裡聊了一天!”
他壓低了音量,但那股子八卦的勁頭,怎麼也藏不住。
“不過我最想不通的是,你們不都是清北的嗎?她怎麼會不認識你啊?林默老師!”
“你可是咱們法學圈的活傳奇啊!龍國青年律師協會最年輕的榮譽會長!她但凡上過一節專業課,看過一眼法學期刊,都不可能認不出你這張臉吧?”
這番話,讓旁邊的陸衡聽得一愣一愣的。
工作人員的八卦之火還在熊熊燃燒。
“你說這姑娘圖什麼啊?碰瓷誰不好,非要碰瓷到咱們清北法學院的‘門麵’身上,這不是壽星公上吊,嫌命長嗎?”
“咳咳。”
林默用一聲咳嗽,打斷了對方滔滔不絕的感慨。
“同誌,我們是來立案的。”
“哦哦哦,對對對,立案!”
年輕的工作人員如夢初醒,連忙坐直了身體,拿起桌上的公章,準備開始走流程。
但他剛拿起公章,動作又停住了。
他看著手裡的材料,皺起了眉。
“不對啊……”他喃喃道,“我好像記得,清北大學校方,不是已經就這個誹謗事件,向公安機關正式報案了嗎?”
陸衡的心,又提了起來。
“報案了,怎麼了?”
工作人員抬頭,表情變得嚴肅起來。
“如果公安機關偵查終結,認定許倩倩的行為情節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那麼這個案子,很有可能會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他看向林默,用一種專業的口吻解釋道。
“林學長,您是專業的,您應該懂。一旦進入公訴程序,這就從一個你們個人提起的民事訴訟,或者自訴的刑事案件,升級成了國家作為原告的公訴案件。”
“到時候,追究的是她的刑事責任。你們這個民事訴訟,從程序上來說,可能會被駁回,或者建議你們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他頓了頓,總結道:“也就是說,你們今天可能白跑一趟了。”
陸衡的臉,瞬間垮了。
“什麼?!”
“白跑了?那她賠償我的名譽損失費呢?精神損失費呢?”
他急了。
把許倩倩送進去固然解氣,但錢,也必須賠!
這才是首富之子樸素的價值觀。
林默卻依舊平靜。
他看著一臉焦急的陸衡,又看了看窗口裡那個等待他反應的工作人員。
“誰說,我們白跑了?”
他把手肘支在櫃台上,身體微微前傾,看著那位年輕的同行。
“你說的都對。公訴案件,追究的是刑事責任。但你好像忽略了一點。”
“什麼?”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了誹謗罪,但《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同樣規定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林默伸出兩根手指。
“看到了嗎?兩個法條,兩個獨立的法律關係。”
“一個是國家與罪犯之間的刑事關係。另一個,是我當事人與侵權人之間的民事侵權關係。”
“檢察院提起公訴,是代表國家懲罰她,讓她坐牢,這是對她破壞社會秩序行為的懲罰。”
“我們提起民事訴訟,是代表我當事人向她索賠,讓她賠錢,這是對她侵害我當事人個人權益的追責。”
林默的語速不快,但每一個字都清晰無比,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力量。
“一件事,可以同時觸發刑事和民事兩種責任。這兩者,並行不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