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風少年:我輸了。】
【追風少年:一審法院判了,認定我的行為,確實構成對她的……偷拍。】
林默看著手機屏幕上的最後那一行字。
辦公室裡,死一般的寂靜。
他臉上的所有表情,在那一瞬間,全部消失了。
過了足足五秒。
他緩緩地,放下了手機。
然後,那張人畜無害的臉上,慢慢地,浮現出了一個笑容。
一個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更加興奮,更加冰冷,也更加……殘忍的笑容。
這遊戲,好像變得有那麼一點點,意思了。
他重新拿起手機,手指在屏幕上輕巧地點了點。
沒有憤怒,沒有質問。
隻有一行平靜到詭異的文字。
【林默:詳細說說。】
【林默:法院的判決邏輯。】
“叮咚!”
幾乎是同一時間,對方的回複,再次秒速彈了出來。
那一大段文字,帶著一種急於傾訴的,壓抑了太久的絕望。
【追風少年:林律師,是這樣的。】
【追風少年:法官承認,我的手機相冊裡,確實沒有發現任何偷拍的照片或者視頻。】
林默挑了挑眉。
哦?承認了?
那還有什麼好判的。
【追風少年:但是,法官認為,我當時‘蹲在地上’這個行為本身,就‘不合常理’。】
【追風少年:她說,一個正常的成年男性,在擁擠的地鐵車廂裡,沒有理由長時間保持蹲姿。】
看到這裡,林默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不合常理?
法律什麼時候開始審判“常理”了?
【追風少年:然後,她調取了監控,說我的手機屏幕,雖然沒有對著那位女士的裙底,但是距離很近。】
【追風少年:她的原話是,我的行為,‘具備了拍攝隱私部位的客觀條件’。】
具備了客觀條件。
林默在心裡,默念了一遍這幾個字。
廚房裡有刀,所以具備了殺人的客觀條件?
這邏輯,無懈可擊。
【追風少年:最後,法官做出了總結。】
【追風少年:她說,雖然沒有證據證明我真的拍了,但我的行為,已經足以引起那位女士的‘恐慌和焦慮’,對她的‘人格尊嚴’造成了侵害。】
【追風少年:所以,認定我的行為,構成對她的侵權。】
【追風少年:判決我,必須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向她進行書麵賠禮道歉。】
一大段文字,戛然而止。
整個對話框,陷入了死寂。
林默,也沉默了。
他沒有再打字。
隻是靜靜地看著那段判決邏輯的複述,一個字,一個字地看。
仿佛在欣賞一篇曠世奇文。
荒謬。
離奇。
完美。
他那顆因為解決了許倩倩案子而陷入賢者模式的心,在這一刻,被徹底點燃了。
這不是在辦案。
這是在挑釁。
是對整個法律體係,對所有法律從業者,最赤裸裸的挑釁。
手機震動了一下。
是【追風少年】發來的新消息,帶著小心翼翼的試探。
【追風少年:林律師,您還在嗎?】
【追風少年:是不是……也覺得很可笑?連我的律師當時都傻了,他說他從業十年,沒見過這麼判的。】
【追風少年:我們當庭就表示要上訴,但是……我不知道還有沒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