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他笑了。
無聲地,嘴角咧開一個誇張的弧度,露出一口整齊的白牙。
那笑容裡,沒有憤怒,沒有惱火,隻有一種近乎於癲狂的,找到了新玩具的純粹快樂。
好啊。
太好了。
你讓我去找警察,對吧?
行。
滿足你。
林默重新坐回那張人體工學椅上,身體後仰,雙腿愜意地架在辦公桌上,姿態悠閒得仿佛在度假。
他再次拿起手機,手指在屏幕上不疾不徐地劃動,找到了那個熟悉又陌生的號碼。
然後,按下了撥號鍵。
電話幾乎是立刻被接通。
“你好,110指揮中心。”一個沉穩冷靜的女聲從聽筒裡傳來。
“你好,我要報警。”林默的聲線同樣平靜,甚至還帶著一絲禮貌的笑意。
“請說,什麼事?地址在哪裡?”
“地址是龍城國際中心一樓大堂。”林默慢條斯理地報出地點,“案情是,我的私人物品被人盜竊了。”
“被盜物品是什麼?價值多少?”接線員的問話專業而高效。
“一份黃燜雞米飯,雙倍雞肉版。”林默的回答清晰無比,“價值四十八元人民幣。”
電話那頭,沉默了。
長達三秒鐘的,能聽到電流聲的沉默。
指揮中心久經沙場的接線員,顯然也被這個警情給乾懵了。
“先生……”接線員的聲音裡,多了一絲不確定,“您確定是為了……一份價值四十八元的外賣報警嗎?”
“確定。”林默的回答斬釘截鐵,“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雖然我這次的涉案金額較小,構不成刑事立案標準,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他一口氣背完法條,然後話鋒一轉。
“當然,報警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追回這份飯。”
“那您的訴求是?”接線員顯然有點跟不上他的節奏。
“我的訴求是,大廈的監控明確拍到了嫌疑人的作案過程,但物業管理方,龍城國際中心的王經理,以‘公司規定’為由,拒絕向我提供監控錄像,妨礙我取證。他明確告訴我,必須有警方介入,他才會配合。”
林默的聲音裡透著一股委屈和無奈。
“所以,我隻能麻煩警察同誌了。我隻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想按照物業經理的‘規定’,走完這個流程。”
電話那頭又是一陣沉默。
這一次,接線員似乎終於理解了整個事情的來龍頭脈。
這根本不是一份飯的事。
這是一個愣頭青,在跟物業那套蠻橫的“規定”硬剛。
“好的,先生,我明白了。”接線員的聲音恢複了專業,“我們馬上派警,請您在現場等候,保持電話暢通。”
“我不方便在樓下,我在88樓的404律所,讓他們直接上來找我就行。”
“……好的。”
掛斷電話,林默把手機往桌上一扔,心情豁然開朗。
折騰了一中午的饑餓和鬱悶,一掃而空。
他現在,很興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