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麥這孩子,質樸,堅韌,執行力強。
是塊好料。
但就是有時候,腦子太直,容易一根筋。
不過,年輕人嘛,多敲打敲打,總會開竅的。
就在這時。
辦公桌上的手機,嗡嗡地震動起來。
林默拿過手機,看了一眼來電顯示。
陸衡。
他劃開接聽鍵。
電話那頭,立刻傳來了陸衡那標誌性的,不帶任何廢話的,直奔主題的開場白。
“默哥,許倩倩的案子,西城初級法院那邊,今天出結果了。”
林默身體坐直了一些。
“怎麼說?”
“從嚴,從重。”
陸衡的用詞,簡潔而有力。
“我剛拿到判決書的電子版。”
“具體呢?”林默追問。
“數罪並罰。”陸衡開始念判決書上的內容,“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
這個結果,在林默的預料之中。
畢竟,那破億的評論,十幾億的瀏覽量,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然後呢?”
“尋釁滋生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林默的眉毛,輕輕挑了一下。
這個罪名加進來,性質就不一樣了。
“還有。”
陸衡似乎在那邊翻了一頁文件。
“妨礙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電話裡,陸衡的聲音頓了頓,似乎也覺得這個結果有些超乎尋常的嚴厲。
“三罪並罰,最後決定……”
執行有期徒刑六年。”
陸衡的聲音,沒有絲毫起伏。
像是在宣讀一個與自己毫不相關的天文數字。
六年。
電話這頭的林默,拿著手機的動作,有了一瞬間的停滯。
辦公室裡,死一般的寂靜。
連窗外城市的喧囂,都仿佛在這一刻被隔絕了。
誹謗罪頂格判是三年。
尋釁滋事罪最高是五年。
妨礙公務罪最高是三年。
三個罪名加起來,理論上的刑期上限是十一年。
數罪並罰,合並執行,最後判了十一年。
這個判決,從法律程序上看,嚴謹,合規,挑不出一絲毛病。
但從結果上看。
太重了。
重得不正常。
這已經不是在懲罰犯罪。
這是在樹立標杆。
“默哥,你還在聽嗎?”電話那頭,陸衡察覺到了這邊的沉默。
“在。”
林默回過神,走到辦公桌後坐下。
“西城法院內部,有什麼說法?”他沒有問判決本身,而是直接問了源頭。
“有。”陸衡的回答乾淨利落,“據說,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直接被龍城高院列為了重點督辦案件。”
龍城高院。
林默指尖在桌麵上輕輕一點。
這就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