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堅決反對公開審理!”
“理由。”審判長的聲音依舊平靜,不帶任何情緒。
“理由有三!”李律師扶了扶眼鏡,強迫自己冷靜下來,組織語言。
“第一,本案是名譽權糾紛,核心在於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聲譽,其中必然會涉及到大量的個人隱私。公開審理,會將雙方當事人的隱私,徹底暴露在公眾麵前,造成二次傷害!”
“第二,本案已經具備了極高的社會關注度。一旦公開審理,必然會引來媒體和網民的過度解讀和狂歡,將嚴肅的司法審判,變成一場娛樂鬨劇!這嚴重違背了司法審判的初衷,不利於查清事實!”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李律師加重了語氣,試圖占據道德高地,“我方當事人,也就是張強先生的母親,年事已高,身體不好,根本經不起這種大庭廣眾之下的質詢和曝光!我們有理由懷疑,原告方提出這種不合常理的要求,其目的根本不是為了追求真相,而是在濫用司法程序,試圖利用輿論,給我方當事人施加壓力!”
他的一番話說得慷慨激昂,義正辭嚴。
好像404律所才是那個不擇手段,想要把老太太架在火上烤的惡人。
張強聽著自己律師的辯護,臉上的慌亂稍稍褪去,重新換上了一副受害者的憤怒表情。
審判長聽完,麵無表情,又將視線投回了陳麥身上。
“原告代理人,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到陳麥身上。
陳麥依舊站得筆直。
他甚至沒有去看那個唾沫橫飛的李律師。
他隻是看著審判長,平靜地開口。
“審判長,我方依然堅持申請。”
“關於被告律師提到的第一點,隱私問題。我方當事人林淺,作為本案最大的受害者,名譽已然被踐踏得體無完膚。對她而言,沒有什麼隱私,比她的清白更重要。她自願放棄在本案中涉及的個人隱私不公開權,隻為求一個真相大白於天下。”
這句話,像一記耳光,狠狠抽在了李律師的臉上。
你們怕隱私曝光?我們受害者自己都不怕!
陳麥沒有停頓,繼續說道:“關於第二點,所謂的‘司法娛樂化’。我想請問被告律師,是誰,最先把這件事捅到網上,是誰,利用剪輯過的視頻和煽動性的言論,引導輿論,將一場本該由法律判決的糾紛,變成了一場全民狂歡的鬨劇?”
“既然被告方如此擅長利用輿論,如此享受聚光燈。那麼現在,我們隻是請求法庭,將這束聚光燈,從我方當事人身上,移到事實和證據本身上來。”
“讓陽光,照進這間法庭。這有何不可?”
“至於第三點,”陳麥的視線,終於第一次,正視被告“被告方擔心老人家身體。我方深表理解。但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存在老人豁免權。更何況,我方相信,法庭的莊嚴和公正,恰恰是對遵紀守法公民最好的保護。隻要被告方沒有撒謊,沒有誣告,又何懼之有?”
“我方補充完畢。”
一番話,不帶一個臟字,卻字字誅心。
直接把李律師剛剛堆砌起來的防線,衝得七零八落。
李律師的臉色,已經由白轉青。
他想反駁,卻發現自己竟一時找不到任何可以反駁的切入點。
審判長默默地聽完了雙方的陳述。
她低頭,翻閱著卷宗,手指在厚厚的材料上輕輕敲擊著。
法庭裡,再次陷入了死寂。
每一秒,都無比漫長。
張強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坐在旁聽席的林默,依舊是那副事不關己的模樣。但他放在膝蓋上的手指,卻停止了無意識的敲動。
終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