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嘛不嘛,我就要,媽媽你看他,我要嘛~”楊華黎被拒絕,沒關係,她6歲,正是不講理的年紀,楊華黎愉快且合理的耍無賴。
柳素梅被她抱住胳膊來回搖晃,她向來拒絕不了她,可是她一個小孩性子,也不能放縱她胡吃,吃出病來就遭了。
剛想拒絕,就看到一張委屈巴巴的臉,就想到她的命還是楊華黎救回來的。
當初一輛小汽車朝她駛來,楊華黎為了救她,將她拉回來,自己卻不小心崴了腳摔倒。
頭碰巧摔到路邊突出的一塊石頭上,當場就暈了過去。
救回來後,記憶卻停在了6歲時候。
就衝這一點,她永遠拒絕不了她,更何況這些日子兩人天天待在一起感情也深厚起來。柳素梅朝蕭歸帆使眼色,她哪裡扛得住這種眼神。
她扛不住,難道蕭歸帆就能扛得住嗎?事實證明,他確實扛得住。
收到柳素梅的暗示,他眼睛一眯,眉毛一豎,嘴就跟淬了毒一樣,“你還吃?上個月剛補過一顆牙,剩下的牙不要了?也好,都給蟲子吃了,你還省得刷牙了。”
楊華黎摸了摸嘴巴,完蛋,確實有點怵。
雖然上個月去補牙的不是她,但她也怕啊,躺下看著牙醫的臉,聽著滋滋滋的水聲,她汗毛都得豎起來。
“那好嘛,那我想吃烤鴨。”不能吃甜的,她就吃點鹹的。
蕭歸帆眉眼平和了,“這個可以吃點,我下班回來給你帶。”
她聽勸了,蕭歸帆也不至於繼續嚇唬她,她乖起來的時候,還是很乖的嘛。
可是去洗手間整理頭發準備出門時,看到頭上囂張的豎著好幾個衝天辮……
乖個屁!
蕭歸帆是將她當妹妹養的,反正他也不想結婚,還免得爸媽催。況且沒有他們家欠了楊家兩條命,卻反過來嫌棄楊華黎的道理,養她一輩子也是應該的。
但話又說回來了,她到底是用什麼筆畫的,兩隻手腕上的手表,愣是洗不掉。
當天,他是黑著一張臉出的門。
他出了門,楊華黎就開心了,家裡就剩柳素梅和她,柳素梅一向拗不過她,她想乾什麼都行。
蕭歸帆自己開了一家小型紡織廠,1984年,三中全會通過《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提出對非公有製經濟給予法律保護,蕭歸帆就嗅到了商機,當機立斷拍板決定創辦自己的企業。
紡織廠剛開業半年,蕭歸帆嘗到了甜頭,除了回家,就是在廠裡盯進度。
這時候受歡迎的職業是售貨員,司機,醫生之類的,像蕭歸帆這種自己開廠的,都是被人稱為“投機倒把”、“資本餘孽”,但賺到自己口袋裡的錢才是真的。
楊華黎是跟著母親姓的,外公就隻有她母親一個女兒,結婚之前就說好了第一個孩子要跟著女方姓。
可隨著位高權重的老丈人被下放,當初溫文爾雅的女婿也就變了嘴臉,原主母親受不了異樣的眼光以及性情大變的丈夫,鬱鬱而終。
楊華黎的父親方永超第二年就又結婚了,有了後媽,四舍五入等於有了後爸,楊華黎在後媽後爸的明裡暗裡的不待見下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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