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思華!你再敢跑一步,我數到三!一,二——”
“媽媽媽,我錯了,我再也不敢了,你打我吧。”一個看著差不多五歲左右的小男孩低著頭,慢吞吞的挪了回來,屁股撅起等著即將到來的疼痛。
孟思華想著,自己都這樣認錯了,他媽怎麼著也不會揍他了吧,他媽最疼他了,肯定舍不得打他。
然而,隨著棍子破開空氣的聲音傳來,屁股上傳來一陣刺痛,緊接著又是一疼。
“媽?哇……你還真打啊,你不疼我了嗎?嗚嗚嗚,我要去告訴爸爸……”
聽他說起爸爸,王興珠冷哼一聲,把手裡的棍子甩了出去,撞到牆上又反彈回來,落到孟思華麵前。
“你去啊,你去找你爸,以後就彆來找我了,以後也彆喊我媽!”
王興珠一臉的煩躁,嚇壞了剛才還在乾打雷不下雨的孟思華。
顧不得屁股上的疼痛,湊到王興珠麵前,擔心的問道:“媽,你咋了?”
咋了?
她咋了?
還不是這次喜當媽,剛才還和孩子奶奶吵架,讓她不爽了。
她這次叫王興珠,已婚已育,眼前這個剛挨過打的五歲小孩,是她兒子孟思華。
王興珠的丈夫名叫孟秀,是一個中學老師。但二十年前孟秀一家是他們家的長工,說的明白一點就是下人。
王興珠一家有三個孩子,兩個哥哥,她是小妹。
當年國內形勢越來越緊張,王家不得不捐出了大半家產,以保住全家性命。
但王家當家人,王伯仁也就是王興珠的爸,敏銳的察覺到國內風平浪靜下的波濤,下定決心出海一搏。
拿出家裡的老物件算了一卦後,越發堅定要出國的想法。
留在國內的處境不會好,卦上顯示大凶。
王伯仁當機立斷,買下一艘船,帶著家產和兩個兒子就出了海。
王興珠當年十五歲,雖然決心放手一搏,也做好了隨時喪命的準備,但小女兒王伯仁總是不放心,不願意她跟著出去冒險。
於是將小女兒托付給當年的長工,也就是孟秀他爹,孟山。
王伯仁出海的前幾年,孟山一家對待王興珠還算客氣,畢竟刻在骨子裡的習慣,讓他不得不對之前主家大小姐恭敬。
但直到國內風聲越來越緊,眼看著王伯仁回國的希望漸漸消失,孟山一家也逐漸變了嘴臉。
“今天又抓了一個資本家,正拉在街上批鬥,那模樣,渾身都沒一塊好地兒了,太慘了。”
“聽說王老爺以前的好友,下放了好幾個。啥?下放是啥意思?就是把他們趕去鄉下種地,住牛棚,隔幾天還得批鬥。”
“哎喲,現在亂的很,到處在抓成分有問題的……”
在孟山不斷的恐嚇威脅下,王興珠的心一天天的沉了下去。
不知蹤跡的父親和兩個哥哥,街上的風聲鶴唳,上次出門偶然看到過遊街的場景,都讓她感到心顫。
於是,在孟山提出讓她和自己兒子孟秀結婚時,她默認了。
沒有儀式,沒有彩禮,她本來就住在孟家,也不需要搬家,她成了孟家的媳婦。
當然也沒有領證,這年頭不流行領證,王興珠也沒有提醒,她不覺得兩個思維方式迥異的人能白頭到老。
她需要一個成分好的家庭庇護,結婚隻是她付出的“酬勞”,總有一天她會離開,有父親,有大哥二哥的家,才是她真正的家。
日複一日的等待,沒能等到熟悉的身影,隻等到了自己丈夫出軌的消息。
出軌就出軌,但他不能既要又要。
王興珠的下嫁讓他得意了許久,當年高高在上的大小姐,現在不得不嫁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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