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秀一個板上釘釘的死刑犯,注定要吃槍子,死前的話,沒人覺得是假的。
於是,在王伯仁不知道的時候,他的名聲已經臭大街了,派出所的民警們心裡鄙夷,但王伯仁提到了王興珠的名字。
王伯仁口口聲聲說王興珠是他女兒,恰巧王興珠是孟秀的前妻,雖然沒有領過證,但事實婚姻也是被承認的。
王興珠涉及到孟秀殺人的誘因。
按理說,王興珠這一趟可來可不來,但來一趟能徹底解決掉尾巴還是值得的。
於是,回縣裡的第一站,王興珠坐到了派出所裡。
“兩位警官你們好,我想王伯仁王老爺子這麼惦記著我,大概是腦子有點不清醒,由於兒子的癱瘓,精神錯亂後錯把我當作他的女兒。”
“我的戶籍上寫的很清楚,我有自己的父母親。”
“這件事我表示很遺憾,多年前我和孟秀已經離了婚,他的事我這些年都不清楚。孟秀大概也是聽信了王伯仁的錯誤認知,也錯以為我是王伯仁女兒,想來這都是老人家的一個錯誤念想導致的悲劇。”
王興珠坐在兩位民警對麵,歎息著說著自己的看法。
不管我的事,都是王伯仁自己個鬨出來的事,我不是他女兒,他腦子不清醒,有病,這件事牽扯到我,我也是無辜的。
孟秀也是自找的,我們已經離婚很多年了,再怎麼扯也扯不到我身上,更彆說我兒子了。
民警們聽著王興珠的話,聽得出她的意思,點點頭,本來這次也隻是案子需要,涉及到王伯仁後續的安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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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仁在經曆過這次刺激後,竟躺在床上起不來,有些癱瘓前兆的症狀。
如果照王伯仁的說法,少不得要讓王伯仁的女兒來管一下自己父親以後的生活問題。
既然不是人家父親,警方也知道該怎麼辦。
左不過是把他安排到縣裡的公辦敬老院裡,雖說無子女,但王伯仁的家財還算有點,用於接下來的生活和醫療費還是夠的。
畢竟,據醫生判斷,王伯仁的生命怕是沒幾年了,就算能多活幾年,未來的日子也隻能躺在床上日複一日的過著自己二兒子曾經過的日子。
王興珠安排完公事,絲毫不留戀的買票回到了京城。
在這個隻有她和兒子的家裡,他們的小日子過的美滋滋。
兒子孝順,工作順利,轉眼就到了1990年。
這一年,王興珠又往上升了一級,四十五歲,正是拚搏的年紀。
這一年,王思華成功擺脫了講台底下的一群“朽木”,跟著曾經的教授搞起研究。
同時,學習的進程也沒落下,學海無涯,王思華雖然自認為自己是個千載難逢的天才,但天外有天,那百分之一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
隻是沒想到這家夥忙的飯都沒時間認真吃的行程下,還能交到一個女朋友。
“媽媽,惜文這個人絕了!我提出一個設想,她居然就能順著我的設想往下推理,簡直太合拍了!我覺得我和她是天生一對!”
王興珠:“?”
兒子你這是正經談戀愛的狀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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