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十六年前,林美微就已經跟眼前這位身材魁梧的男人定了親,兩家也已經算過了日子,就等著日子一到,林美微就可以嫁入郎家,成為郎大壯名正言順的媳婦。
是的,眼前這個男人姓郎,名叫郎大壯。
所以,兩人在婚前,就已經把該做的,不該做的,全都做了個遍。
就當林美微以為,以後跟自己過一輩子的男人就是郎大壯時,事情發生了變化。
那個時候,林美微的家人托關係幫她找了一份供銷社售貨員的工作。
就在她剛剛進入供銷社上班沒幾天,有一天,宋明遠陪同宋洪琛來到了供銷社。
當時的宋家,事業重心剛剛轉移到羊城沒多久,發展勢頭正猛。
短短幾年時間,宋家就發展成為羊城名震一時的企業,加上宋家在滬市的根基,所以,當時在羊城,恐怕沒人會不認識宋洪琛。
所以,在宋洪琛進入供銷社的第一時間,林美微就注意到了。
同時被注意到的,還有宋洪琛身邊的宋明遠。
林美微記得,宋洪琛的兩個兒子,好像還是未婚。
當時,林美微看著宋洪琛和宋明遠已經進入供銷社的背影,心裡默默地思考著,該如何製造一場相遇。
沒多長時間,宋洪琛和宋明遠就從裡麵的櫃台往外走。
這時,林美微打起精神,整理了整理自己的衣服,扯出一個燦爛無比的笑容。
“同誌,要不要看看手表?滬市來的。”一聽見滬市兩個字,宋洪琛和宋明遠便突然停下了腳步。
當時還很年輕的林美微,兩條粗粗的麻花辮垂在身側,配上那個極其燦爛的笑容,給宋明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父子兩人在自己的櫃台看了很大一會手表,最終選了三款男士手表離開了。
待他們離開之後,林美微看著他們的背影陷入了沉思。
之後,她就打聽了宋家的住址,並觀察了幾天。
後來有一天,在宋家的企業附近,林美微巧妙的製造了一場“英雄救美”的相遇。
之後,林美微就慢慢的勾搭上了宋明遠,一來二去的,倆人的感情就到了要結婚的程度。
宋洪琛自然是不同意這門親事的。
宋家企業能發展壯大到現在,足以證明宋洪琛的英勇決斷以及雄鷹般看人的眼光。
其實,自從第一次在供銷社見到林美微,宋洪琛就看的出來,這個姑娘心思不單純。
知道她跟宋明遠的事情之後,他很生氣,他不想自己家的長媳是這樣一個精明算計的人,所以,並不同意這門親事。
可沒過幾天,宋洪琛就聽說林美微懷孕了,這在當時的年代,可是醜聞一件!
萬般無奈之下,隻好同意了這門親事。
宋明遠在知道林美微懷孕之後,高興的好幾天沒睡著覺。
他是真沒想到,就那麼一次,自己就要當爸爸了!
她看著宋明遠高興的模樣犯了難,因為隻有林美微知道,這個孩子是郎大壯的。
她的當務之急,是要解決郎大壯這個男人。
不知她用了什麼辦法,得知林美微要跟自己退婚的郎大壯,第一天還在哭著喊著要掐死林美微,等到了第二天,他竟然同意了林美微的退婚,還默許了自己的孩子認宋明遠做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