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看著手機裡的信息,長長的吐出一口氣。
他心裡的鬱結消失了大半,但心情並不是很輕鬆,因為這件事對他的影響並沒有徹底消失。
他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了代價,被警方拘留了15天,雖然現在出來了,但這件事可能永遠記錄在他的檔案裡。
他若是想要考公什麼的,也可能會影響他。
可是那時候的他實在是太氣憤了。
那個女人明明是誣陷他,可他怎麼求都沒用,心裡的情緒實在控製不住,這才生出想要與那個女人同歸於儘的想法。
從拘留所出來之後,他原本還擔心會繼續被人網暴,卻沒有想到,輿論竟然徹底的轉變了風向。
原本的情況對他來說,幾乎是必死之局,但有人拍到了地鐵上的那些事情,使得情況徹底逆轉。
現在他反而覺得後怕,幸好他當時沒有成功的踹開楊媛的家門,如果他成功了,他很難想象自己會在盛怒之下做出什麼事情。
真要做了,即使真相大白,他也不可能再出來了。
現在楊媛成了被人們網暴的對象,還有很多人向他道歉,讓他感覺好受了很多。
雖然他被拘留了,但至少他不用背上一個猥褻女人的猥瑣男的名聲。
這個名聲真的會讓人社會性死亡,隻要背上,就很難洗刷。
所以,他真的很幸運了,但如果可以的話,他還是希望自己永遠沒有經曆過這一切。
因為蒙冤的那些日子,真的太難受了,他甚至都有過輕生的想法。
雖然現在真相大白,但他並不覺得這件事已經圓滿了。
他隻是恢複了名譽而已,這件事對他的影響並沒有完全消除。
他很多的個人信息都被人扒出來,隱私權受到了極大的侵犯。
他也沒有得到任何的補償,而且罪魁禍首也沒有因此受到任何的懲罰。
這種情況,怎麼能說是完美結束呢?
這個世界上,和他有類似經曆的人可能並不少,但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像他這麼幸運。
能有現在的結果,已經是上天對他的恩賜,若是以前,他不會再奢求什麼。
但現在,他不是以前的自己了。
他谘詢過律師,希望能反過來起訴楊媛,告對方誣告。
雖然律師說很難成功,除非對方承認故意陷害的事實。
但即使對方承認了,也不能把她怎麼樣。
基本上隻能要求對方停止侵害,賠禮道歉,了不起了賠點精神損失費,最多也就如此。
誣告確實犯法,但很難證明對方主觀上存在誣告的意圖,而且一般都不會判。
如果輕易的判一個人誣告,很可能導致有人受到不法侵害時不敢報案。
可以說,這是一個兩難的問題。
但這種法律問題,不是他該頭疼的,他隻關心自己的這件事。
他不能就這麼結束,以前他最大的問題是對彆人太過寬容了。
他不喜歡追究彆人的小過錯,即使對方主觀上真的想要害他,但隻要最後對方向他道歉,他都會就這麼算了。
對他來說,隻要有個差不多就行了,即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可追究起來那麼麻煩,確實沒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