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經理試探性地問道:“趙阿姨,您知道如果一次性買了15間這房子,那可是需要6萬塊錢,不是小數目啊。
趙阿姨,您和家裡人商量了沒有?”
趙老太道:“我心中有數。這筆存折裡麵是我老頭子的賠償金,夠付的。
這筆費用,還有這1000塊錢,算是定金。我做事圖個安穩踏實,你給我寫個收據,這事咱就算定下來了。
至於我的家裡人,他們都同意我買這套房子。不過呢,我希望你替我保密,不要對外說。其他的我也沒什麼要求。”
何經理點著頭:“趙阿姨,這沒有問題。隻是我勸您想清楚,我們這排房子都是現買現款,概不賒賬,
您可要在簽合同的當天準備好6萬塊錢。而且您說一次性要15間,我不可能一直等著您,總歸越快越好。”
趙老太道:“那就明天吧。我去縣城找個律師幫我從中間看著,咱簽合同,把這事給了了。
你要做好給我這房子辦好產證的準備。”
何經理還第一次見這麼“邪門”的老太太,買房子還要找律師,他從沒見過這情況。不過這畢竟涉及到6萬塊錢,有律師從中證明,他也落得輕鬆,不然給人家留下話柄,以為他騙老太太。
“那感情好呀,我也希望您能找個律師,咱們有個第三方,大家能說清楚。我今天就去房產局那邊,把產證的問題給您搞定,我有人,至於怎麼辦,您就不用操心了。
明天您帶著錢和律師來這裡簽合同。”
趙老太笑著點點頭:“那行,我看你也是個爽快人。這個事你得替我保密,誰都不能說。”
隻要有律師從中出麵,何經理也懶得多事。他從抽屜裡翻出三聯單收據,筆尖在墨水裡蘸了蘸:“您放心,這事出了屋,我半個字不會對外提。
他一筆一畫地寫著:“今收到趙某某購房定金1000元,購棉花公司房產15間,總價6萬,餘款於明日12點結清。”末了還蓋上了鮮紅的大印,撕去一聯遞過去。
趙老太雙手接過,連看了三遍才小心翼翼地包好,跟存折一起塞在了貼身處。“多謝何經理了,那我就先回去了。”
“嗯,好,我這就去把房產證的問題給您解決了,先去打聲招呼,咱們明天就在房產局簽合同,我給您把手續都辦好。”
趙老太對著何經理說:“那太謝謝你了!”
趙老太回到家中,女兒掀開鍋蓋又蓋了上去:“媽,您去哪裡了?怎麼還不做飯呢?我以為馬上就要吃飯了呢。”
趙老太道:“我給你大姐買了一套房子,明天就過戶。”說著走向廚房。
林國霞攙著她媽的胳膊:“啊?這麼快啊?您給大姐看的是哪個地方的房子?是前街還是後街?”
趙老太搖著頭:“都不是。棉花公司你知道嗎?”
林國霞略作思考:“我想一想啊……”她突然瞪大了眼睛,“哦,我知道那個地方。
媽,您怎麼給大姐買那裡啊?這麼偏,咱們這兒都是往東邊發展,棉花公司靠近最西邊,再往前走走都是荒地了。您要買也買個人多的地方啊。”
趙老太道,“國霞啊,咱不能隻看眼前,要看著以後。江城要發展,將來那片地方說不定比咱前街後街都繁華,再想去買,價錢可就高嘍。”
林國霞幫著母親摘豆角:“媽,您聽誰說的?西邊那片就一個破棉花廠,大半夜黑燈瞎火的,連個亮燈的都沒有。大姐一個人住那麼偏,您放心啊?”
趙老太道:“先給她把房子買下來,誰說現在一定讓她搬過去?
再說你回頭上大學了,家裡麵西屋可以先讓你大姐住著,這房子先買給她。”
林國霞點點頭:“這還差不多。哎,媽,那這房子多少錢啊?應該比前街和後街的便宜不少吧?”
“4000多塊錢,上下兩間。”
林國霞一想那個位置,覺得還好,不算貴也不算便宜:“好吧,媽。借您吉言,將來那個地方能發展起來。
趕緊做飯吧,我來燒鍋,您來炒菜。”
趙老太把菜籃裡的豆角泡上水,洗乾淨後控在盤子裡。林國霞往鍋底填著玉米棒子,火把她的臉映得紅紅的。
“這大姐也算是有個落腳的地方了,將來就算四哥娶了媳婦,她也有個家了。”
兩人正談論著,林國英走了過來,手上拿著針線,另一隻手攥著鞋底:“媽,你們說什麼呢?”她將耳畔的頭發往後麵捋了捋。
“國英啊,”趙老太道,“媽替你買了一間房子,在棉花公司那邊。
雖說有點偏,但過幾年你不想在家裡住,也可以住那邊。”
國英有些意外:“媽,您真的買了嗎?怎麼不商量一下?”
趙老太道:“這有什麼好商量的?我連個家都當不了,還當你們這個媽有什麼用?不用商量,誰要是有意見,我就讓他滾出去。”
從小到大,林國英隻覺得母親偏向著幾個弟弟,從沒指望老太太會為自己買房子。如果是給國霞買,她還能理解,可自己已經嫁出去了,這事要是讓幾個兄弟知道,恐怕又要吵一架。
林國英擔憂道:“媽,國榮和國華知道嗎?”
趙老太道:“這個事我會告訴他們的,我相信他們也能理解,你就彆擔心了。也沒有多少錢,4000多塊錢。
媽以前對不住你,他們哪一家不是你從小帶大的?我以前和你爸出去乾活,你為這個家操勞了不少,這一間房子是你應得的。”
林國英的眼眶一紅,淚水流了出來,她真沒想到母親能說出這番話。
“行了,彆哭了,你這個人就存不住眼淚。”趙老太道,“哎,把桌子收拾收拾,咱們吃飯吧。
老三和老四估計今天也不回來了。”
次日一早,老太太拿著存折先來到法院附近的律所,表明來意,希望找個人幫她看合同,費用按市場行情來。
很快,律所的一位年輕人接下了活,跟著她來到了棉花公司。律師還是第一次遇見老太太買房子簽合同要找律師,那個年代法律意識比較淡薄,一般人還沒有這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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