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李春和原身真是南轅北轍的兩個人。
原身是含著金湯匙出生,被嬌寵著長大的。嬌氣、挑食,手無縛雞之力,活得十分精致。喜靜,不愛運動。瘦得前麵後麵沒區彆,到現在都快十四了還沒來例假呢。不過想想自己前世也是初二才成人...半斤八兩吧!
不過原身這一身皮膚真是好的沒話說--白淨,細膩、光滑、有彈性...這也是李春最愛的一點了。
李春那活得粗糙得和人家是兩個極端了。吃飯五分鐘,從不挑食。洗澡不超過十分鐘,冷熱不計...師哥他們說她活得比他們這些糙漢子還糙.
雖說李春小時候也是單薄,靦腆,是個愛學習的軟妹子,可是後來活脫脫被生活逼成了個女漢子。
李春還喜歡原身的一頭秀發。前世的她小時候頭發就枯黃細軟,後來也沒好到哪去。而原身的頭發長及臀部,黑亮、順滑、濃密,像給洗發水做廣告的模特的似的。
看著現在一雙白淨、細膩、修長的手,想起前世那雙後來變得粗糙、充滿老繭與洗不淨油汙的手,李春都回憶不起來自己年少時的手是什麼樣了...
唯一和前世相似的就是都有一口潔白、整齊的牙齒。不過自己前世的,在一次次的打架中,陣亡了幾顆...
出身相差十萬八千裡;相貌沒可比性;才華更是被人秒成渣。就連父母親情也是天壤之彆,李春越想越沮喪。
這怎麼能行!自己前世在最後好歹也是坐擁幾千萬身家的人。那可是憑著自己的本事打拚出來的,完全沒有必要自卑,沮喪!
要說前世自己最大的本事,那就是修車了。
鼎盛時期彆說師父、師哥們不如她,就是她後來高薪雇的那些大師傅也是被她秒殺的。當年改裝賽車她都是很有名氣的。唯一一次去香港,就是被高價請去改裝賽車。也是她財富積累裡重要的一份來源。
開車更是不用說,賽車她也是拿過第一的。當然這些不是喜好,隻是為了賺錢而已。若說喜好,前世她是喜歡唱歌,畫畫的。樂器也喜歡,可是既沒錢也沒時間,所以後來她也不記得什麼是愛好了。
開車跑長途時,天天跟著師哥們學吹口哨。能吹曲子時,高興得她到處顯擺自己也算會一樣樂器了。五師哥就說不就是樂器麼有什麼稀罕的!於是教了她吹口琴...
打架要是也算本事的話那勉強也可以算一條。她後來的功夫可是不弱的,力氣也大,最主要還是下手狠。那時候從南到北的跑長途,什麼截道的,偷貨的,收保護費的...那要是沒點真本事是要丟命的。
十二師哥就是這麼沒的。九師哥就是這麼殘的...
李春在學習上並不算很聰明,隻是很刻苦、努力。原身不一樣,原身是真聰明,學習什麼都不十分用心,可是卻樣樣出色。讓李春嫉妒得彈《悲愴奏鳴曲》都格外。
原身會那麼多東西,若是說喜歡的那就是跳舞了。她主學芭蕾舞的,可是什麼古典舞、民族舞、都跳得非常不錯。
因為家庭的原因,原身參加過很多宴會,交誼舞也是非常好的。十歲時參加外交部舞會時和父親沈之意跳的華爾茲讓很多人都印象深刻。
原主這身體柔軟的,李春最初都不敢下腰害怕折斷。最難的是芭蕾舞需要立腳尖,雖然原身三歲學舞,這具身體很多時候會有肌肉記憶,可是比起熟悉鋼琴,這個實在太難了。
這是一種心理上的怕,李春很怕自己的腳指會折斷。每次跳的都是提心吊膽的很難放鬆自己。比起芭蕾舞,李春更喜歡其他舞蹈。尤其前世電視裡見得多的舞蹈動作,自己現在輕而易舉就能做到,而且跳的還很好看,讓李春慢慢也喜歡上了跳舞。
練武是繃緊身體,是硬的。跳舞是舒展身體,是柔的。穿上漢服在舞蹈室一圈一圈旋轉時,她覺得自己像歡快的小鳥一樣,是那麼歡快、輕盈,那麼自由...
兩個人一柔一剛,兩相結合後,李春慢慢適應了這具身體,也能更好的結合兩者,算是融合得不錯吧。而且有原主的聰明,李春的努力,熟悉什麼都快了不少。算是取長補短,補足了兩個人的不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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