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藍白相間的警用三輪摩托車,“突突”地駛出青陽分局大院,在晨光中格外醒目。
鄧飛亮雙手緊握車把,感受著發動機傳來的震動,忍不住朝坐在車鬥裡的章恒豎起大拇指。
“恒哥,你是這個!”他提高嗓門,壓過引擎的噪音,“剛才太牛了,我還是第一次見有人敢這麼跟薑中隊硬剛。”
章恒靠在車鬥裡,感受著清晨的涼風拂麵,他微微一笑,“你也不錯,敢跟著我走,不怕薑俊以後給你穿小小鞋啊!”
“老子早就看他不順眼了!”鄧飛亮滿不在乎地甩了甩頭,“小鞋又不是沒穿過,還能把我怎麼著。”
摩托車轉過一個彎,鄧飛亮稍稍放慢車速,側頭問道,“恒哥,咱們現在去哪呢。”
他這人很懂得審時度勢,不僅自告奮勇當司機,還一口一個“恒哥”叫得親切,儘管他比章恒年長兩三歲,參加工作也更早。
章恒早已胸有成竹,“我已經向胡隊申請了自由行動,第一件事,就是查清楚那把剁骨刀的來曆。”
“恒哥的意思是,要走訪調查誰丟了這把刀,是嗎?”
“聰明,就是這個意思。”
鄧飛亮眼睛一亮:“梧桐山公園附近有個大型菜市場,裡麵少說也有十幾個肉攤,咱們去那裡看看?”
章恒輕輕搖頭,直覺告訴他,凶手若是要順手牽羊偷刀,應該不會選擇人多眼雜的菜市場,獨立的肉攤可能性更大。
“不,我們先重點排查梧桐山公園方圓四五百米範圍內的獨立肉攤。”
鄧飛亮很會擺正自己的位置,儘管心裡覺得菜市場更可能找到線索,但還是完全聽從章恒的安排,連反對意見都沒提。
藍白相間的邊三輪在街道上“突突”行駛,很快就在一個街口發現了一個肉攤。
攤主是個五大三粗的漢子,係著沾滿油汙的圍裙,手法嫻熟地分割著豬肉,隻見他手起刀落,三下五除二就將一塊肋排剁好,隨手往秤上一扔,“正好兩斤,高高的!”
說完,他麻利地扯下一段棕葉,打了個結,把豬肉捆好,遞到一位大媽手中。
摩托車在肉攤旁停下,章恒利落地跳下車,大步走過去:“師傅,找您了解個情況。”
見是警察,攤主連忙放下手中的刀,在圍裙上擦了擦手,“警察同誌,有什麼事?”
章恒拿出剁骨刀的彩色照片,“您仔細看看,認識這把刀嗎?”
攤主接過照片,眯著眼睛端詳良久,最後搖搖頭,“這是一把剁骨刀,跟我這把差不多,但不是我的。應該是哪個同行用的。”
肉攤上整齊擺放著好幾把刀,剔骨刀、切片刀,還有一把和照片上款式相同的剁骨刀,但仔細看就能發現,確實不是同一把。
章恒目光敏銳,隻一眼就確認了這個事實,而且感覺攤主沒有說謊。
“師傅,您聽說過附近有誰丟了這樣的剁骨刀嗎?”
攤主沉思片刻,搖搖頭,“沒聽說過。這是吃飯的家夥,一般不會弄丟,您看我這幾把刀,都用了十幾年了,從沒丟過。”
章恒點點頭:“打擾了,您忙。”
邊三輪再次啟動,漸漸遠去。
肉攤前的幾位顧客立刻議論開來,哪裡都不缺看熱鬨的人。
“怎麼回事,警察在查一把剁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