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登記的警察和昨天救人的不是一波人,故而笑眯眯的解釋“是有人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察局發的獎金十萬塊也是一張銀行卡。林黛黛是一毛都不打算給這對無良爸媽。
她順利的跟爸爸媽媽離開警察局,去了酒店休息。
林黛黛的媽媽江向南想要幫女兒洗澡,被拒絕了“媽媽,我已經七歲了,可以自己洗。”
“好,那媽媽把乾淨衣服給你拿過來。”
林黛黛趁機把兩張銀行卡收進空間裡。然後脫掉臟衣服,好好洗香香。
江向南跟自己丈夫林東海說“東海哥,我們黛黛這次受苦了,回去一定要好好補償她。”
“那是肯定的,黛黛丟了,我差點丟了半條命,都是我不小心。”
林黛黛半個小時就洗好了,穿上乾淨的粉色絨衣絨褲,頭發濕漉漉的出來。
林東海趕緊用吹風機幫女兒吹頭發。享受難得的親子時光。
一家三口在京市住了一天,次日一大早坐大巴回海市。到家都半夜了。
林黛黛看到家裡牆上的日曆,如今是2000年,10月9號,星期一。
明天需要去小學念書,真的是痛苦。她真的好久沒有進過小學校園了。
當她穿著校服走進教室,班裡的女孩子都圍了過來。
七嘴八舌的問“黛黛,人販子是不是很可怕?”
“他們是不是和電視上演的一樣?”
“你有沒有挨打?看著比放假前瘦了好多。”
林黛黛微笑著回話“是很可怕,也會打人。我這幾天沒有吃飽,所以瘦了些。”
然後班主任進來,大家都回到各自的座位上了。
小學的課程對林黛黛來說,簡直不要太簡單。她上課的時候,看著是在專心聽講,實際上是在考慮如何賺錢。
如果她成年了,可以直接拿手裡的錢買房子。未成年想要買房,需要父母陪同。
那麼隻能用這些錢做投資,買金條,股票,保證錢不貶值。
語文老師發現林黛黛的心思沒有在課堂上,就總是叫她起來回答問題。每次都正確也就不管她了。
很快到了周末,林東海和江向南要加班,就把林黛黛托給鄰居張姐照顧。
張姐家有兩個兒子,大的十五歲,小的十歲,都很喜歡黛黛,教她玩電腦。
下午張姐要去逛金店,打算給自己母親買對金耳環做生日禮物。帶著三個孩子一起出了門。
四人先到了銀行取錢,林黛黛趁機從自動取款機取了兩萬塊,放在自己的小挎包裡。
到了金店,發現這裡的首飾都是克重很大。一條項鏈一百克重,一對手鐲九十克重。
林黛黛以每克八十塊的單價全款拿下。銷售員認為她跟張姐是一家的,就放心的賣給她。
張姐忙著在耳環櫃台看款式,沒有注意小姑娘的豪氣舉動。
林黛黛把項鏈和手鐲裝好後,又買了五十克的小金條和一個小金佛吊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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