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川不願意按照張小芳的意思,虐待兒子,威脅梁玉鳳,張小芳就把孩子丟給了他,不再管。
他帶著孩子再來到服裝廠時,就被門衛攔在了門外。
“看清楚了,我是廠長!”
門衛說:“廠裡規定,不允許本廠以外的人進入,你是廠長,應該帶頭執行。”
“你把小芳叫過來。”
“張廠長在車間忙,走不開。”
沒辦法,李海川隻好帶著兒子回到出租屋。
可這樣總不是辦法。
他剛當上廠長,要管理工廠,不可能留在家裡帶孩子。
把兒子交給外人帶,他又不放心。
於是,李海川想到把兒子送到梁玉鳳那裡。
……
梁玉鳳看到他來並不驚訝。
隻是問他:“孩子送過來,得有個說法。”
李海川心煩不已:“這也是你兒子,隻是讓你照顧一下孩子,要什麼說法?”
梁玉鳳說:“孩子你要是不給我,我又何必幫你照顧孩子,讓你瀟灑快活,有這時間,我還不如重新找個對象,再生一個。”
李海川氣憤道:“我們還沒有離婚,你就想著找人。”
梁玉鳳細聲慢語地說:“你自己都找了女人,有什麼資格說我。
咋的?你還想娶兩個老婆?
現在可是新社會,我要是鬨起來,你就是重婚罪,要坐牢。”
李海川說:“我跟你又沒有領結婚證,在南方,可沒有人承認我們是夫妻關係。”
梁玉鳳靠近他,輕輕一笑:“沒領證,我們也是事實婚姻,你猜,我為什麼要把大哥帶過來?”
李海川臉都黑了。
“你到底想怎麼樣?”
“要麼,你跟那個女人斷了,回來跟我好好過日子,我可以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
要麼,咱們把婚離了。
我們雖然沒有領結婚證,但是辦過酒席,村裡都知道我嫁給了你。”
說著,梁玉鳳就拿出了兩份離婚協議。
上麵寫的內容是解除兩人的婚姻關係,並且兒子是給李海川的。
梁玉鳳指著離婚協議說:“你在這上麵簽字,以後我們各自嫁娶,互不相乾。”
李海川看了上麵的內容,不可置信地看向她:“你真的舍得兒子?”
梁玉鳳無奈道:“不舍得也沒辦法,我得為我將來打算,帶著一個拖油瓶,我不好再嫁人。”
見妻子真的不想要兒子,李海川改變了原來的想法。
他把兒子要過來,張小芳心情好,能幫他帶。
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像今天一樣,不如她的意,就把兒子扔給自己,嚴重影響自己的工作。
思索再三,李海川對梁玉鳳說:“兒子給你,你重新擬協議。”
梁玉鳳問道:“你確定?”
李海川點頭。
梁玉鳳再次詢問:“我們倆真的沒有一點緩和餘地了嗎?”
就像做生意一樣,客戶越不想買,買家就會降低條件,抓緊成交。
見梁玉鳳還想挽回,李海川態度明確:“我們倆性格不合,也沒有了感情,離了各自尋找幸福,以後你不要阻止我來看兒子就行。”
梁玉鳳沉默了良久,從包裡又拿出了兩份文件。
李海川一邊簽字按手印,一邊調侃道:“你準備得還挺齊全。”
梁玉鳳默不作聲,拿過其中一份協議裝好,又抱起了兒子,說道:“你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