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魏那幾年,朝堂上看著風平浪靜,底下卻藏著不少“小動作”,尤其是正月十五元宵節,本是家家戶戶賞燈看戲的日子,有人卻借著這熱鬨勁兒,想搞一場“驚天事變”——帶頭的就是東魏儀同爾朱文暢,還有丞相司馬任胄、都督鄭仲禮這倆“同夥”,三人湊一塊兒,琢磨著在元宵夜看“打簇戲”的時候,趁亂把丞相高歡給殺了,再把爾朱文暢推上主位,上演一出“取而代之”的大戲。
先說說這“打簇戲”是啥。擱現在就是元宵節的民俗表演,有射箭、雜耍之類的節目,熱鬨得很,男女老少都愛湊跟前看,人群擠擠攘攘,確實是個“搞事情”的好時機。爾朱文暢幾人覺得,這麼亂的場麵,隻要安排好人手,趁高歡不注意,一刀下去就能成事,到時候亂中奪權,誰也攔不住。
可他們忘了一句話:“紙包不住火”,尤其是這種殺頭的大事,哪能真藏得住?不知道是計劃走漏了風聲,還是有人半道上怕了“告密”,反正沒等元宵夜到來,這樁謀反案就被高歡知道了。高歡是誰?那是東魏的“定海神針”,一輩子見慣了大風大浪,哪能容得下有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搞小動作?當下就下令把爾朱文暢、任胄、鄭仲禮這仨主謀抓了起來,沒多廢話,直接判了死刑——想搶我的位子,還選在過節的時候,這不是明擺著“作死”嗎?
本來這事到這兒也就結束了,可有意思的是後續:爾朱文暢和鄭仲禮的家人,居然沒受半點兒牽連。這就奇了怪了,古代謀反可是“株連九族”的大罪,怎麼到這兒就“法外開恩”了?說起來,還得靠他們家裡的“女眷”撐場麵。
爾朱文暢是爾朱榮的兒子,他姐姐是北魏敬宗的皇後,雖說這會兒敬宗早就沒了,但這位皇後在宮裡還有幾分體麵,高歡多少得給點麵子;更關鍵的是鄭仲禮,他姐姐大車是高歡的妾,而且深得高歡寵愛,枕邊風一吹,效果可比啥都管用。高歡心裡跟明鏡似的:爾朱文暢和鄭仲禮是該死,可他們的姐姐沒參與謀反,要是連帶著處置了,一來顯得自己小氣,二來也寒了身邊人的心——尤其是對寵妾大車,總不能因為她弟弟犯錯,就遷怒於她吧?
所以高歡思來想去,最後隻處置了謀反的主犯,對他們的家人網開一麵。這下可好,滿朝文武都看明白了:高丞相雖說狠辣,但也講“人情”,隻要沒真觸到他的底線,或者家裡有人能“說上話”,事情還有轉圜的餘地。而那些想搞小動作的人也琢磨過味兒來:連爾朱文暢這種有“皇親國戚”背景的人,謀反都落得個身首異處,自己這點能耐,還是彆瞎折騰了。
說起來,爾朱文暢這波操作也實在讓人哭笑不得。他爹爾朱榮當年也是東魏的“狠角色”,可惜後來倒台了,爾朱文暢雖說頂著“儀同”的頭銜,手裡卻沒多少實權,滿腦子想的不是好好做事,而是靠“謀反”一步登天。他選的時機也實在不咋地——元宵夜人多眼雜,固然容易混進去,可也容易走漏消息;而且高歡身邊護衛眾多,就算真能靠近,能不能得手還是兩說。說白了,這就是一場沒算好成本、沒摸清實力的“衝動型謀反”,失敗是早晚的事。
鄭仲禮和任胄跟著摻和,也算是“拎不清”。鄭仲禮有個受寵的姐姐在高歡身邊,隻要他安安分分做事,不愁沒機會升遷;任胄身為丞相司馬,天天跟在高歡身邊,更是占著“近水樓台”的優勢。結果倆人放著好好的日子不過,非要跟著爾朱文暢“賭一把”,最後把命給賭沒了,實在不值當。
司馬光說
夫謀反者,朝堂之大罪也,誅其首惡,赦其無辜,此為治世之常道。爾朱文暢懷異誌,謀逆作亂,死有餘辜;任胄、鄭仲禮附從為虐,亦當伏法。高歡不株連其親,蓋因皇後、寵妾之故,雖存私意,然能辨罪之輕重,不濫殺無辜,亦不失為權宜之智。唯歎爾朱文暢不能守份,恃舊族之資而妄動,終致身滅,足為後世戒。
作者說
這場“元宵謀反案”,看似是一場簡單的“叛亂與鎮壓”,實則藏著東魏官場的“生存邏輯”。高歡的處理方式,表麵是“講人情”,實則是“算大賬”——他知道,東魏朝堂本就派係林立,爾朱氏雖已衰落,但仍有殘餘勢力;自己若因爾朱文暢一人謀反,就處置其姐姐前皇後),難免會讓其他舊貴族心生不滿,反而動搖統治根基。至於放過鄭仲禮的姐姐大車,更是“安撫身邊人”的明智之舉:對寵妾的家人網開一麵,既能讓大車更忠心,也能讓其他依附自己的人看到“跟著我,隻要不犯大錯,就能保家人平安”,這比單純的“嚴刑峻法”更能凝聚人心。
而爾朱文暢的失敗,根本原因不是“計劃不周”,而是“認不清現實”。他總想著靠“父輩的光環”翻盤,卻忘了時勢早已不同——他爹爾朱榮當年能掌權,是因為手握兵權、順應時勢;而他自己空有頭銜,既無兵權,又無民心,僅憑一個“謀反計劃”就想奪權,簡直是異想天開。這就像現在有些人,總想著靠“走捷徑”成功,卻不願腳踏實地積累實力,最後隻能落得“竹籃打水一場空”的下場。
本章金句
謀事需量己力,逆勢而為終是禍;處世當明輕重,辨罪赦辜方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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