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初,財政部頒布了一項具有重要意義的規定——《金融保險企業財務製度規定》。這一規定首次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逾期、呆滯和呆賬四類,其中後三類被統稱為“一逾兩呆”,這一分類方式成為了銀行業對不良貸款的早期標準。
作為國有銀行的農業銀行,積極響應並率先執行了這一新規。為了確保全體員工能夠深入理解和貫徹這一製度,3月,支行信貸股組織了一場大型會議,專門針對這一規定進行學習。
這場會議吸引了眾多人員的參與,包括全體外勤人員以及內勤的坐班主任和主辦會計等。大家齊聚一堂,共同探討和學習這一重要的製度規定。
為了準確地界定不良貸款,我們需要對其進行明確的劃分。具體來說,不良貸款可以被劃分為“一逾兩呆”,其定義如下:
首先,逾期貸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包括展期後到期)但尚未歸還的貸款。這意味著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其次,呆滯貸款是指逾期超過6個月即180天)仍未歸還的貸款,或者借款人已經喪失了還款能力,例如企業關閉、停產等情況。這種貸款的回收難度較大,通常需要采取特殊的措施來處理。
最後,呆賬貸款是指符合法定核銷條件的貸款,例如借款人破產、死亡且沒有遺產可供清償等情況。這類貸款基本上無法收回,需要進行核銷處理。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各營業網點對於當前貸款質量情況的認定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難。由於各種原因,各網點可能難以明確地劃分不良貸款,這給貸款管理和風險控製帶來了一定的挑戰。
就像糧管所、棉花收購站以及供銷合作社承擔煙葉收購等這類政策性貸款一樣,它們都是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來維持運營的。而且,這種貸款的金額還在逐年增加,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鄉鎮企業貸款中。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些網點的大部分貸款實際上都應該被劃分為逾期和呆滯狀態了。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基層網點對於呆賬的認定卻變得異常嚴格起來。
在回到網點之後,網點主任馬不停蹄地組織召開了一次全體人員會議。由於不良貸款的“一逾兩呆”認定工作牽涉範圍極廣,它與每一位貸款客戶都息息相關,因此,要想順利完成這項任務,就必須仰仗內外勤人員之間的緊密協作。
在會議上,經過一番熱烈的討論,大家最終達成了一致的意見。具體來說,內勤人員將按照借據到期日的情況,對所有貸款客戶的到逾期情況進行分類清理。他們會將這些貸款分為三類,並由內勤人員進行直觀的統計:第一類是尚未到期的貸款;第二類是逾期時間在180天以內的貸款;第三類則是逾期超過180天以上的貸款。內勤人員會根據客戶的不同情況,分彆編製相應的表格,並提供給外勤人員。
而外勤人員這邊,則由我負責根據外勤信貸台賬對這些數據進行仔細核對,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在確認無誤之後,外勤全體人員將再次召開會議,共同討論如何對這些貸款進行分類認定。原則上,未到期的借據貸款將被劃歸為正常貸款,逾期180天以內的貸款則會被劃定為逾期貸款,至於逾期超過180天以上的貸款,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一步區分為呆滯或呆賬貸款。
在這裡,各個網點對於不良貸款的劃分存在著兩個方麵的情況。首先,縣支行對不良貸款的總額度有著嚴格的控製,這意味著每個網點的“一逾兩呆”貸款總額是不能突破這個限製的。這種控製措施旨在確保整體的信貸風險在可控範圍內,避免不良貸款的過度積累對金融機構造成嚴重影響。
然而,另一方麵,各網點對於不良貸款的劃分並非完全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而是都有自己的“小算盤”。這是因為一旦確定了各網點的不良貸款情況,並經過批準後,內勤人員就會根據這些數據進行會計轉賬操作,同時將不良貸款登記造冊。而此後,每年的不良貸款盤活任務都會按照這次造冊所記錄的客戶和金額來下達。
這樣一來,各網點在劃分不良貸款時,可能會考慮到自身的利益和實際情況,采取一些靈活的方式來確定哪些貸款應被歸類為不良貸款。這種做法雖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偏離了統一的標準,但也反映了各網點在應對不良貸款問題時的實際需求和策略。
所以,各個網點在“一逾兩呆”的劃分上,就存在著人為地放寬劃分條件的可能性。比如說,會將一些糧食、棉花以及供銷煙葉收購貸款的逾期借據,故意劃分一部分到逾期和呆滯貸款當中;同時,也會把一些原本有可能收回的鄉鎮企業貸款,硬生生地劃分到呆賬貸款裡麵。如此一來,等到第二年支行分配不良貸款任務的時候,這些網點就能夠順理成章地以“努力”清收盤活為理由,來應對任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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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做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麵,網點順利地完成了不良貸款清收盤活的任務;另一方麵,它們還能夠獲得相應的不良貸款清收盤活現金獎勵。具體來說,對於逾期貸款,按照收回現金的0.5‰進行獎勵;對於呆滯貸款,則按照3的比例給予獎勵;而對於呆賬貸款,獎勵比例更是高達5。不僅如此,如果是處置變現的呆賬貸款,最高的獎勵比例甚至可以達到10。
由於基層網點存在部分工作人員故意擴大不良貸款範圍以及隨意壓縮不良貸款實際總額的情況,為了讓上級行能夠全麵、深入地了解基層網點在不良貸款劃分方麵的實際狀況,我迅速行動起來,及時撰寫了一篇名為《對新時期不良貸款劃分的思考》的文章。
在這篇文章中,我首先對當前基層網點不良貸款的現狀進行了客觀而全麵的分析。通過收集和整理大量的數據與實際案例,我詳細闡述了不良貸款的規模、分布、形成原因以及對銀行經營的影響等方麵的情況。
接著,我對基層網點劃分不良貸款時可能出現的各種人為想法進行了客觀描述。這些想法包括為了完成業績指標而故意壓低不良貸款數據、為了掩蓋工作失誤而將一些原本正常的貸款劃分為不良貸款等等。通過對這些想法的剖析,我揭示了基層網點在不良貸款劃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和潛在風險。
針對這些現狀,我提出了一係列關於不良貸款劃分的新思考和合理化建議。例如,建立更加科學、合理的不良貸款分類標準,加強對基層網點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監督,完善內部審計機製等等。這些建議旨在提高不良貸款劃分的準確性和公正性,減少人為因素對不良貸款數據的乾擾,從而更好地保障銀行的資產質量和經營安全。
完成文章後,我將其投稿給了《農村金融研究》雜誌。經過編輯部的嚴格審核,這篇文章最終被采納,並發表在《農村金融研究》1993年第3期期刊上。這一成果不僅得到了編輯部的認可,也引起了省市縣三級行的關注和重視。他們對我在文章中提出的觀點和建議給予了高度評價,並表示將在實際工作中積極借鑒和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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