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二龍抬頭的鞭炮聲剛過,紅旗農場的積雪開始消融,屋簷下掛著的冰棱滴滴答答淌著水,在地麵砸出一個個小水窪。林逍蹲在院子裡,正給長江750邊三輪摩托車擦著車身,鋥亮的墨綠色車漆在初春的陽光下泛著光——這是他作為民兵副團長配備的車輛,在整個紅旗農場都是獨一份,每次開出去都能引來不少鄉親的圍觀。
“哥,好了沒啊?再晚就趕不上縣城中學的早自習了!”曉梅背著嶄新的帆布書包,站在門口不停地跺腳,書包上還掛著沈歌給她繡的小兔子掛飾,格外顯眼。今天是高中開學的日子,曉梅去年考上了縣城的重點高中,是村裡近五年來第一個考上重點高中的姑娘,林逍特意騰出時間,要開著摩托車送她去學校。
“彆急,馬上就好。”林逍把最後一塊抹布扔到盆裡,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這摩托車金貴著呢,得擦乾淨了才能上路。”他轉頭看向站在一旁幫忙整理東西的沈歌,“沈歌,東西都帶齊了嗎?布票、糧票還有錢,都再數一遍。”
沈歌手裡拿著一個藍色的布包,聞言認真地點點頭:“都齊了。給曉梅帶的被褥、換洗衣物,還有你讓我買的針線、肥皂,都裝在側鬥裡了。”她頓了頓,又從布包裡掏出一個油紙包,“這是我早上烙的紅糖餅,路上餓了吃。”
林逍接過紅糖餅,聞了聞,香氣撲鼻:“還是你想得周到。”他轉頭看向曉梅,從口袋裡掏出一遝零錢和幾張糧票,塞進她手裡,“這裡有二十塊錢和十斤糧票,省著點花,但也彆虧待自己。學校食堂的菜要是不好,就去外麵的飯館買兩個肉菜,不夠了就給哥寫信,哥再給你寄。”
二十塊錢在當時可不是小數目,普通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也就三四十塊。曉梅連忙擺手:“哥,太多了!我上次帶的五塊錢還沒花完呢,糧票也夠吃。”林逍按住她的手,板起臉:“拿著!高中學習累,得補補身子。要是錢不夠了不好意思說,餓壞了身體咋辦?”
沈歌也在一旁勸道:“曉梅,聽你哥的。你哥現在是萬元戶了,不差這點錢,你安心讀書就行。”曉梅這才紅著眼眶把錢和糧票收好,小聲說道:“哥,我會好好讀書的,將來考上大學,給你和沈歌姐爭光。”
“這才對嘛。”林逍揉了揉她的頭發,“走吧,上車。”他跨上摩托車的駕駛座,沈歌抱著曉梅坐在側鬥裡,側鬥裡還堆著被褥和雜物。林逍發動摩托車,“突突突”的引擎聲打破了村子的寧靜,鄉親們紛紛從家裡探出頭來看,眼裡滿是羨慕。
“林逍,送曉梅上學去啊?”隔壁的林大爺喊道。林逍笑著點頭:“是啊林大爺,順便去縣城買點東西。”摩托車駛離村子,沿著坑坑窪窪的土路朝著縣城的方向開去。初春的風還帶著寒意,沈歌把自己的圍巾解下來,裹在曉梅脖子上:“彆凍著了。”
曉梅靠在沈歌懷裡,看著路邊飛速後退的樹木,興奮地說道:“沈歌姐,這摩托車真快!比坐拖拉機舒服多了。”沈歌笑著點頭:“是啊
從村子到縣城有三十多裡路,平時坐拖拉機要兩個多小時,摩托車隻開了一個小時就到了。縣城的街道比村裡熱鬨多了,路邊擺著各種小攤,賣包子的、賣油條的、賣雜貨的,吆喝聲此起彼伏。摩托車停在縣城中學門口,立刻引來一群學生的圍觀。
“哇,長江750!”“這是誰的啊?真帥!”學生們嘰嘰喳喳地議論著。曉梅的臉有些紅,拉著林逍的胳膊:“哥,咱們快進去吧。”林逍笑著點點頭,和沈歌一起幫曉梅把被褥和雜物搬下來,送她到宿舍。
曉梅的宿舍是六人間,其他五個同學都已經到了,看到林逍和沈歌送曉梅來,還開著摩托車,都露出了驚訝的表情。“曉梅,這是你哥吧?這摩托車也太帥了!”一個戴眼鏡的女生眼睛發亮地問道。曉梅的臉上滿是自豪,挺起小胸脯說道:“這是長江750,我哥是民兵副團長,這是配備的車!咱們農場就這一輛呢!”旁邊幾個女生頓時發出一陣驚呼,要知道這年代連自行車都是稀罕物,更彆說摩托車了。
沈歌也笑著解釋:“我是曉梅家的鄰居,跟她哥一起送她來上學。”她一邊幫曉梅鋪床,一邊叮囑道:“晚上睡覺蓋好被子,彆踢被子。跟同學好好相處,有啥事兒就給家裡寫信,或者去找學校的老師。”
林逍則走到宿舍門口,對著幾個女生說道:“我是曉梅的哥,她年紀小,要是有啥不懂的地方,麻煩你們多照顧照顧她,謝謝大家了。”幾個女生連忙點頭:“放心吧,我們會照顧曉梅的。”
安頓好曉梅,林逍和沈歌走出學校。“時間還早,咱們先去供銷社買點東西吧。”林逍說道。沈歌點點頭:“好,我想買點布匹,給你和曉梅做幾件春裝。”兩人開著摩托車來到縣城最大的供銷社,把摩托車停在門口,走進供銷社。
供銷社裡人很多,貨架上擺滿了各種商品,糧油、布匹、日用品、農具,應有儘有。林逍本來想給沈歌買幾件成品衣服,他現在是萬元戶,根本不差這點錢。“沈歌,你看那件碎花襯衫不錯,還有那條褲子,挺適合你的,咱們買下來。”林逍指著貨架上的成品衣服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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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歌順著林逍指的方向看去,那件碎花襯衫確實很漂亮,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價格也不便宜,要十五塊錢一件。但她卻搖了搖頭:“不了林逍哥,成品衣服太貴了,而且不一定合身。我還是買塊布匹自己做吧,自己做的合身又便宜。”
林逍皺了皺眉:“貴點沒事,我現在有錢,不在乎這點。”沈歌卻堅持道:“林逍哥,我知道你有錢,但咱們還沒結婚,我不能花你的錢買這麼貴的東西。等以後……等以後結婚了,你再給我買好不好?”她說著,臉微微泛紅。
林逍看著沈歌認真的眼神,心裡明白她的意思。沈歌是個傳統的姑娘,沒結婚就花男方的錢,她覺得不合適。林逍隻好點點頭:“好,聽你的。那咱們去挑布匹。”兩人走到布匹區,沈歌認真地挑選著,手指在布匹上輕輕劃過,感受著布料的質地。
“這塊淺藍色的確良不錯,做襯衫挺合適,顏色清爽。”沈歌拿起一塊布說道,售貨員連忙走過來:“姑娘好眼光,這是剛到的貨,質量好得很,一塊五毛錢一尺。”沈歌點點頭,又挑了塊灰色粗布,“這塊給林逍哥做褲子耐穿”,接著又選了塊鵝黃色的確良,“這塊我自己做件短袖,夏天穿正好。”
就在沈歌和售貨員商量著裁剪布匹的時候,供銷社門口傳來一陣嘈雜的聲音。“同誌,你再看看,這可是三十年的老山參,藥效好得很,就給這麼點錢太少了!”一個蒼老的聲音說道。林逍好奇地走過去一看,隻見一個穿著補丁摞補丁的老大爺,手裡提著一個竹籃,正和供銷社的收購員爭論著。
竹籃裡鋪著一層油紙,上麵放著幾捆曬乾的藥材,有紅彤彤的五味子,有帶著尖刺的刺五加,還有幾支根須齊全的黃芪,最顯眼的是一支用紅繩係著的人參,人參長得很飽滿,根須很長,看起來確實有些年頭了。
收購員皺著眉說道:“大爺,不是我壓你的價,這人參雖然看起來年頭不短,但品相一般,650塊錢已經是最高價了。五味子五毛錢一斤,刺五加八毛錢一斤,黃芪一塊五一斤,這都是國家規定的收購價,我不能給你多算。”
老大爺急得臉都紅了:“同誌,這人參是我年輕時在東山深處挖的,一直舍不得賣,現在開春我孫子要結婚,彩禮錢還差不少,才把它拿出來賣的。你再給加點,哪怕加五十塊錢也行啊!”收購員搖了搖頭:“不行大爺,這是規定,我不能違規操作。”
林逍站在一旁,心裡一動。他從小跟著父親進山打獵,後來父親傷了腿去林場保衛科當門衛,就跟著虎子一起打獵。之前在山上救過一個老楊頭,跟著學過認人參,知道這是金貴東西,五味子、刺五加這些也耳熟,此刻看著竹籃裡的藥材,突然意識到,這或許是一條新的賺錢路子。